二、帝国主义阵营的分化
法国戴高乐主义与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 戴高乐主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至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初期这段时间里逐步演变形成的,这既是法兰西民族在战败之后民族复兴呼声的体现,也是法国在处理战后国际关系问题时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戴高乐主义的实质内容就是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在战后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掌握自己的命运,争取和维护法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大国地位,并以欧洲联合为基础抗衡美国的政治控制。
戴高乐主义的独立自主政策的根本立足点是实现欧洲联合,即努力使欧洲成为欧洲人的欧洲。在欧洲统一的问题上,戴高乐认为未来的欧洲绝不应是任何形式的超国家联合体,而是由本国历史、本国文化、不同特性的民族国家构成的,这与欧洲统一的主要倡导者让·莫内的设想截然不同,莫内代表的统一势力主张建立欧洲联邦。戴高乐的欧洲观有两个基点,一是“法国中心论”,二是“法德联盟”。戴高乐多次谈到法国在欧洲统一中的作用, 认为欧洲复兴必先有法国复兴,只有当一个站起来的、不受牵制的法国处在领导欧洲的地位时,欧洲才能实现真正的联合。“法德联盟”既是欧洲团结的基础,也是欧洲联合的开端,同时也是法国联合欧洲抗衡美国的关键。
戴高乐主义独立自主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坚持发展法国独立的核力量,努力摆脱美国的核保护伞,为独立自主政策提供可靠的实力保障。戴高乐认为,当今世界,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拥有的核武器都足以毁灭对方,不到冲突的最后关头,彼此不会直接交战, 而地区冲突,如发生在中欧或西欧的冲突将使这些国家为美国利益作出牺牲。因此,法国不能在美国保护下求得安全,而必须发展自己独立的核力量, 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由于法国战后经济发展较为迅速,国家经济实力空前增强,有条件集中财力和人力发展核武器。1960 年 2 月,法国在阿尔及利亚撒哈拉沙漠地区雷甘,成功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其后不顾非洲国家的反对和美国的掣肘,于 1960 年 4 月、12 月和 1961 年 4 月接连不断地进行核试验,
1962 年又集中力量发展和改进运载工具,使法国的独立核力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并具有实际打击的能力。与此同时,法国坚决禁止美国核武器运入法国部署,要求美国撤走战略轰炸机。1962 年 12 月英美拿骚会谈后,肯尼迪总
统致函戴高乐总统,要求为法国提供北极星潜艇导弹,企图将法国核力量控制在美国多边核力量计划之中,遭到了法国的坚决抵制。1963 年 7 月,美苏签订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戴高乐认为这个条约的实质是阻止别国发展核武器以维持超级大国的核垄断地位,因而不主张法国参加这项条约。
第二,果断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组织,积极发展独立的军事防卫体系, 争取在国际事务中保持独立的发言权。戴高乐认为,在核均势时代,北约的国际保障作用已经发生变化,以美国核垄断为基础的保障机制也应该发生变化。欧洲屈从美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因此,法国不应把自己的命运交付给不再能发挥保护作用的“保护人”,而应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欧洲和世界行动。真正要做到这一点,撤出北约组织、摆脱美国控制是不可避免的选择。早在 1959 年 7 月,法国地中海舰队就撤出了北约组织。在拥有核打击力量之
后,法国开始逐渐脱离北约组织。如 1963 年 6 月,从北约撤出法国大西洋舰
队; 1965 年 5 月,拒绝参加北约联合军事演习。1965 年 9 月,戴高乐在记
者招待会上讲话暗示,法国将最迟于 1969 年退出北约。1966 年 2 月 21 日, 戴高乐在记者招待会上明确宣布法国将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组织。3 月 10 日和 29 日,法国外交部向北约 14 个成员国政府提交备忘录,要求北约指挥机构、盟国军事人员和军事设施撤离法国。29 日的备忘录还规定:欧洲盟军司令部和中欧司令部的总部应在 1967 年 4 月 1 日前迁出法国领土;驻欧美军参谋部和美国陆军、空军各种设施的搬迁工作一般亦应在同一期限内完成。
第三,积极发展“法德联盟”,以此为基础巩固和加强欧洲经济共同体, 坚决抵制英国加入欧共体,从而防止美国利用英国控制欧洲。戴高乐十分重视法德关系,认为法德和解和联盟是欧洲联合的基础,可以保障欧洲政治的独立性。同时,戴高乐对与美国保持特殊关系的英国采取了顽强的抵制政策, 致使英国首相威尔逊叹道:“只要戴高乐将军还在爱丽舍宫,我们之间的关系将极难恢复。”
第四,发展独立的对苏关系,用“缓和、谅解、合作”的外交政策替代冷战与对抗,增强在美苏对抗夹缝中的适应性和灵活性。50 年代末期,苏美关系出现转机,美国把美苏关系问题放在其对外政策的支配地位上。而戴高乐认为,美国不能包办欧洲对苏政策,欧洲,特别是法国,应该发挥独立作用。1960 年 3 月,戴高乐邀请赫鲁晓夫全家访法,会谈时,他提出“缓和、谅解、合作”的政策主张。这表明法国已经独立自主地改善同苏联的关系, 并向西方联盟中的美国盟主地位发出挑战。戴高乐主张,在苏美接触的同时, 欧洲国家应该在诸如经济、文化、技术、旅游等方面同苏联相互交流和接触, 这样可以把“铁幕”一块一块地撕碎。
戴高乐主义的独立自主政策,在戴高乐之后的第五共和国历史中一直被延续发展着,这说明它的产生和发展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战后欧美矛盾的一种体现,是帝国主义阵营分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联邦德国的“新东方政策” 战后德国分裂,联邦德国一直不承认民主德国,视其为德国东部领土,并于 1955 年开始推行哈尔斯坦主义。1961 年,阿登纳仍声称,当德国历史性的时机到来的时候,是不会忘记德国的东部地区的。这时,联邦德国仍期望依靠美国和北约组织的支持来实现统一。但是,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美国深陷越南及其衰退,以及联邦德国对苏联东欧的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等问题,迫使联邦德国的政治家们重新考虑哈尔
斯坦主义。从 60 年代初起,联邦德国的外交政策就出现了微妙变化,开始酝酿一个新的东方政策。
推动哈尔斯坦主义向新的东方政策转变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国社会民主党领袖维利·勃兰特,他在六七十年代曾先后出任政府外长和政府总理。勃兰特曾在柏林墙事件时任西柏林市长,他清醒地认识到对抗的严重性,所以主张用和平手段谋求德国的统一。勃兰特任外长时就表示愿意同苏联和东欧国家就互不使用武力的问题进行谈判。1968 年苏联干涉捷克斯洛伐克事件发生后,联邦德国内部就是否继续采取缓和政策发生尖锐的意见分歧。1969 年勃兰特大选获胜出任政府总理,坚持继续推行缓和政策,并最终完成了新东方政策的转变。由于德国的特殊地理位置,从俾斯麦以来,每个时期都有一个相应的东方政策,为了加以区分,人们习惯地把勃兰特的东方政策,称为“新东方政策”。
新东方政策的基础是缓和、均势与联盟。只有东西方关系出现缓和气氛, 联邦德国才有可能摆脱哈尔斯坦主义,采取相对灵活和自主的外交政策,从积极主动改善同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关系中谋求新的统一机会。由于德国分裂形成的战后东西方两大集团的对抗,这种对抗长期处在均势状况中,当谁也无法消灭对手时,均势便成为一种现实,新东方政策的出发点也是对这种现实的承认。在缓和与均势环境中推行新东方政策,需要与美国和西欧国家结成牢固的联盟关系作为后盾,失去了这个基础,新东方政策将无力贯彻推行。
勃兰特说:“我们的东方政策实际上有三重目标:改善同苏联的关系; 同东欧各国关系正常化;暂时解决德国两部分的关系”。显然,其中最主要的是解决德国两部分的关系,但这必然涉及联邦德国与苏联和东欧的关系。概括说来,新东方政策是以四个重要条约为基本内容的。勃兰特上台后,坚持与苏联进行谈判,两国外长于 1970 年夏进行了 13 次谈判,终于就互不使
用武力问题达成协议。同年 8 月 12 日,勃兰特总理访苏,正式签订了《莫斯科条约》。条约声明,最重要的目标是维护和平与缓和,保证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承认欧洲疆界的不可侵犯性和四国占领柏林的权利。联邦德国与苏联的关系从此得到改善,贸易交往逐年增加,成为苏联与西方贸易的最大伙伴。1970 年 2 月,联邦德国开始与波兰谈判。12 月 7 日两国在华沙签署《关于两国相互关系正常化基础条约》。该条约重申奥得—尼斯河边界的不可侵犯性,并相互保证不使用武力。1970 年 3 月 19 日,勃兰特前往民主德国的埃尔富特,会见了民德总理斯多夫,勃兰特表示愿意改善关系,但互不视为外国。斯多夫则坚持联邦德国必须承认民主德国,互派大使,使西柏林成为“独立的政治单位。”5 月,双方总理在卡塞尔举行第二次会晤,但仍无进展,问题由此转入西柏林问题,这只能由四大国会谈解决了。从 1970
年 3 月 26 日至 1971 年 9 月 3 日,四大国就西柏林问题进行了反复交涉,最后签订了一项《四方协定》,各方都保证不在西柏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 并规定西柏林经过民主德国与联邦德国相通的过境通道应畅行无阻,但西柏林不再是联邦德国的组成部分。这个条约体现了双方的妥协,明显缓和了紧张局势。此后,两个德国重新开始谈判,1971 年底先就过境交通问题、双方居民访问旅行问题达成协议。1972 年 12 月 21 日,两德《关系基础条约》正式签订。次年 5 月,勃列日涅夫访问联邦德国。9 月,两德同时加入联合国。12 月,联邦德国同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和保加利亚先后建交。新东方政策至此全面形成并实行。
新东方政策既反映了东西方关系的缓和与变化,也反映出战后美德关系发生了变化。联邦德国发展到 70 年代,经济上成为仅次于美国的西方经济大国,在欧共体内与法国一道起着重要作用。但这个经济大国却是“政治侏儒”, 这必然使联邦德国要努力改变这种状况。新东方政策虽然立足西方,但却自主地发展同苏联、东欧国家的关系,这是联邦德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重新发挥重要作用的开端和标志。
日本反对美国控制的斗争 旧金山单独媾和后,日本统治集团制定的国策是,经济上争取最大限度的美援,军事上依靠美国的“保护伞”,外交上采取“向美一边倒”,把国家的首要目标放在恢复和发展本国经济上。日本 1955 年的生产恢复到战前水平,1950 年至 1970 年间,日本工业生产以年
均增长 14%的高速度发展,到 1968 年国民生产总值达 1419 亿美元,超过了英、法和西德,成为仅次于美国、苏联的世界第三经济大国,在资本主义世界中居第二位。这一年日本还从债务国变成债权国。自 60 年代起,随着美国霸权地位的衰落和日本经济的“起飞”,日本垄断资本谋求扩大商品和投资市场,要求逐步摆脱对美国的依赖,日美之间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逐渐激化起来。
日美贸易斗争,以 1965 年为分界,这一年日本对美贸易从入超转为出超。以后日本的顺差数额直线上升,这就导致了日美贸易摩擦的连续发生。1968 年,日对美贸易顺差突破 10 亿美元,引起了 1968 年至 1972 年的第一次日美贸易摩擦。此后日美经济发展不平衡更形加剧,也就不可避免地导致日美经济、政治摩擦的进一步加剧。到了 70 年代,日本已一再强调要发挥其与经济大国相称的政治作用。
美日两国的控制与反控制斗争早已显露端倪。1956 年 10 月日方不顾美国阻挠,与苏联签署联合宣言,规定两国结束战争状态,恢复外交关系。1957 年 2 月,双方互派大使。美日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更为突出地表现在修正1951 年签订的《美日安全条约》的问题上。日本人民一直强烈反对这个条约。日本统治集团在 50 年代后半期也开始普遍对这个条约的不平等性表示不满。他
们利用日本人民的反美运动,对美国施加压力,使美国最终不得不于 1960
年 1 月同日本签署了《日美共同合作安全条约》,即新日美安全条约,以代
替 1951 年的旧约。新条约确认美国有权继续在日本驻军和保持军事基地,但限定双方必须就此进行协商,并删去了旧约中美军可以镇压日本国内“暴动和骚乱”的条款;此外,规定在日本管理下的领土上受到武装进攻,双方将采取行动以对付共同危险。
新日美安全条约的签订,意味着日本在依附于美国的前提下,取得了更大的自主权,加强了同美国的军事同盟关系。1969 年 11 月日美两国同意自动延长新日美安全条约并签订美国归还冲绳行政权的协定。1972 年 5 月,美国把冲绳行政权正式移交日本。至此,日美领土争执最终解决。
综上所述,到 60 年代后半期,西方帝国主义阵营已逐步分化,这归根到底是资本主义经济不平衡发展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