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古巴革命后拉美民族民主运动的重大胜利

巴拿马收回运河区主权的胜利 巴拿马运河连接着大西洋和太平洋, 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也有很大的经济收益。美国通过 1903 年的美巴条约占领了运河区,将其变成巴拿马的国中之国,实行殖民统治。运河区由美国任命的总督管辖,悬挂美国国旗,施行美国法律,美国还在此建立军事基地。美国付给巴拿马的“租金”仅占其取得的运河船只通过费的 1%。

在古巴革命的影响下,1959 年巴拿马爆发了两次大规模的示威活动,要求收回运河区主权。1961 年 11 月巴拿马议会通过决议,要求签订新的美巴条约,提出收回主权,公平分配运河收入,在运河区悬挂巴拿马国旗,限期接管运河等 13 项要求。虽然 1963 年 1 月美巴达成协议,美国同意在运河区悬挂两国国旗,但美国并没有认真执行。1964 年初,运河区当局连日来在各学校门前只挂美国国旗,这一行动激起了人民的义愤。1 月 9 日,一名巴拿马学生在运河区升起巴拿马国旗,当即遭到美军的枪杀,并镇压示威的学生。10 日,3 万多巴拿马人在运河区示威,他们手执红旗,高呼“美国佬滚回去”

的口号,美军打死打伤 300 多群众,愤怒的群众袭击了美国大使馆及其驻巴新闻机构,形成空前规模的反美怒潮。12 日,全国 10 万多人为死难者举行送葬示威,巴政府也宣布与美断交。巴拿马的正义要求和行动得到全世界人民的同情和支持,1964 年 4 月 3 日美被迫同意就新运河条约与巴拿马举行谈判。

1968 年 10 月具有民族主义倾向的巴拿马国民警卫队司令奥马尔·托里霍斯上台,收回运河主权的斗争进入一个新阶段。1971 年 10 月再次爆发群众性的反美运动。1974 年 2 月 7 日美巴发表联合声明,公布了作为新运河条

约谈判基础的 8 项原则,又经过 3 年多的谈判,1977 年 8 月 10 日美巴就新运河条约达成原则协议。9 月 7 日在华盛顿美洲国家组织总部,托里霍斯与美总统卡特签署了《巴拿马运河条约》和《关于巴拿马运河永久中立和营运条约》,1903 年的美巴条约和后来的修正条约及一切与运河有关的协定、换文等均宣布作废。新条约规定巴拿马可以逐步参加运河管理、保护及防务工作;由美巴双方人员组成的委员会管理运河的日常营运;运河区内的海关、邮政、司法等事务由巴拿马负责等。该条约至 1999 年 12 月 31 日期满,然后运河区的主权和管辖权全部交还巴拿马。

尼加拉瓜革命的胜利 继古巴革命之后,尼加拉瓜革命是拉美反美、反独裁斗争的又一重大事件。从 30 年代起,索摩查·加西亚靠屠杀民族英雄桑地诺、镇压起义而爬上独裁统治者的宝座。1956 年索摩查遇刺后,他的两个儿子先后继任总统。该家族占有全国耕地的 15%,拥有 100 多家公司,他们还拥有自己的银行和电台,控制着国民警卫队及内阁。对内残酷镇压人民的武装反抗,对外完全投靠美国,使尼加拉瓜的种植园、工矿业和经济命脉都掌握在美国垄断资本手中。

1961 年 7 月 23 日,以卡洛斯·丰塞卡·阿马多尔等人为首的一批革命青年在洪都拉斯首都特古西加尔巴创建了桑地诺民族解放阵线(简称桑解阵)。他们使用当年桑地诺使用过的“红与黑”旗帜,表示在反帝反独裁斗争中“不自由,毋宁死”。该组织的宗旨是通过武装斗争推翻索摩查家族的反动统治。1963 和 1967 年在博卡伊河和潘卡桑地区建立了游击战根据地。1975 年桑解阵分裂为三派(持久人民战争派、无产阶级派和第三派起义派),

加之阿马多尔在 1976 年阵亡,一大批游击队领导人被俘,革命处于低潮,只有第三派坚持斗争。1977 年 9 月索摩查政府取消戒严令,于是一批同情桑解阵的文教、宗教和企业界人士组成“十二人集团”,发表声明反对索摩查政府,并与民主运动、民主阵线党等反索政党组成反对派广泛阵线,在全国发动总罢工、罢课、罢市。与此同时,桑解阵第三派也在全国城市发动武装袭击活动。1978 年 7 月 22 日第三派的一支突击队扣留了一批议员和政府官员作为人质,迫使政府当局释放了一批被囚的桑解阵成员。9 月 9 日又在全国发动起义,历时 13 天,波及十多个城市。

1979 年 3 月桑解阵的三派联合建立全国领导委员会,并与“十二人集团”

等组成爱国阵线。同年 5 月底,桑解阵在全国发动攻势,仅十几天就攻占了

30 多个城镇。6 月 4 日又号召全国总罢工,6 月 16 日在哥斯达黎加成立民族

复兴临时政府,得到巴拿马、墨西哥、委内瑞拉等拉美国家的支持。7 月 17

日独裁者安纳斯塔西奥·索摩查·德瓦伊雷被迫下台并逃亡国外(1980 年 9

月 17 日被击毙)。7 月 19 日桑解阵部队解放首都马那瓜。民族复兴政府宣布建立“有社会正义的民主国家”,并要进行多元化政治和混合经济的改革。

加勒比地区各国的独立 加勒比海被称为“美洲地中海”,这里众多的岛国长期处于英、荷、法、美的殖民统治之下。60 年代前只有古巴、海地和多米尼加三国名义上是独立的国家。1958 年 1 月,英国为了维持其殖民统治,将其 10 多个加勒比殖民地联合组成“西印度联邦”,但当地人民的独立

运动日益高涨,终于使这个联邦解体。如 1961 年 9 月牙买加举行公民投票,

决定退出联邦。经谈判,英国同意牙买加于 1962 年 8 月 6 日独立。此后,相继独立的还有:特立尼达和多巴哥(1962.8.31)、圭亚那(1966.5.26)、巴巴多斯(1966.11.30)、巴哈马联邦(1973.7.10)、格林纳达(1974.2.7)、多米尼加联邦(1978.11.3)、圣卢西亚(1979.2.22)、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1979.10.27)、伯利兹(1981.9.21)、安提瓜和巴布达(1981.11.1)、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联邦(1983.9.19)。荷属圭亚那于 1975 年 11 月 25 日独立,改名苏里南。1983 年 3 月荷兰政府与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政府谈判, 同意其中的阿鲁巴岛将于 1996 年 1 月 1 日独立。此外,法属圭亚那和瓜德罗普岛等和美属波多黎各也在为争取独立而积极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