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国际间接投资管理

一、现状

我国是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目前我国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政策,把利用外资、引进技术逐步提高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

我国利用国际间接投资的现状如下:

1979 年以来,我国和日本及 17 个欧洲、美洲、大洋洲国家建立了政府双边贷款关系。

1979—1992 年,我国利用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总额达 16100 亿日元, 主要用于铁路、港口、邮电、民航,水利、电站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国家重要项目。其中用于能源交通的占 70%以上;我国使用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 1 万忆日元,另有 7000 亿日元贷款项目正在实施,这种贷款主要用于石油、煤炭

等能源开发;使用日本“黑字还流”贷款 1000 亿日元,主要用于农业和机电、轻纺行业的中小型出口商品生产项目。

1979—1992 年,我国累计借用除日本以外的外国政府贷款近 60 亿美元, 主要用于原材料与能源项目,同时也支持了机电轻纺行业的技术改造。

我国在80 年代初出现外贸逆差时,IMF 向我国提供了第一档信用贷款4.5亿特别提款权和信托基金贷款 3.095 亿特别提款权,1986 年 11 月又提供第

一档信用贷款 9.98 亿特别提款权。IMF 提供的贷款我国已全部还清。从 1981

年到 1992 年,我国借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了 118 个项目,贷款总额 141 亿美元,其中软贷款 62 亿美元,占 44%;硬贷款 79 亿美元,占 66%,世界银行贷款重点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方面,还重点支持了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其中农业占 25%,交通占 23%,能源 16%,工业 19%,教育、卫生占 9%。建设项目以国家重点项目、大型工程为主。另外,我国还借用了约 2 忆美元的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和 18 亿美元的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

发行国际债券也是我国利用外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19821992 年,我国通过境外发行债券筹资 50 多亿美元。中国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以及福建、上海、广东、天津的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都在境外发行了债券,进入了东京、香港、伦敦、法兰克福、新加坡等国际金融市场。

1979 年以来,我国还借用了国际商业贷款、出口信贷及国际祖赁等多种形式的国际商业贷款,贷款的规模不断增加,与国际上几十个国家的金融机构建立了国际金融业务联系。商业性贷款大部分由地方、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自借自还。根据商业贷款还款期较短、利率水平较高但使用相对灵活的特点,我国使用这一部分资金支持了一大批机电。轻纺行业的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出口创汇项目。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也积极用于石油开发、电站建设及石油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化纤等重要原材料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