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海外银行组织的类型

一家银行在海外设立什么样的组织机构以开展其业务,取决于它的业务目标和发展战略。一家银行在海外的拓展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离土不离乡阶段、离岸业务阶段、最后是在国外建立一家新的银行。

在第一个阶段,银行的国际业务主要局限于国内,通常先是接收外汇存款,提供外汇贷款。然后,随着业务的发展,银行就需要在海外寻找固定的合作者发展关系,这就是建立海外关系银行。接下了来,银行的国际业务部就逐渐成为一个国际清算中心和进出口筹资中心,其主要客户是进出口商、旅游者以及外国银行。此时,尽管银行已开始了其国际业务,但所有业务都在本上发生,还没有在海外设立任何的机构,派驻任何的人员,故此称之为离土不离乡的阶段。

随着客户的不断增加和客户要求的不断提高,银行业务国际化就汗始进入第二个阶段,通常是先在某个离岸金融市场建立桥头堡,开始离岸金融业务。在这一阶段,银行接受各种类型的外汇存款,并发放贷钦,在欧洲货币市场进行投资,所有这些国际性业务都是通过离岸机构进行并加以记录和核算,例如在巴哈马、开曼岛的离岸机构或 1BF 所进行的欧洲美元存放款业务就是属于这一类型,按下去,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离岸机构逐步成为正式的离岸银行,这通常是银行在本上之外开设的第一家海外分行。离岸银行开始介入短期基金的投资业务、银团贷款业务以及专业外汇交易业务。而其存

款人和借款人通常也都是外国人。某些离岸银行如 1BF 则专门从事向本国客户放款的业务,而美国的商业银行如想从事同类业务,则必须向美联储交纳更多的存款保证金。

银行业务国际化的最后阶段是在其他闰家而不仅是左离岸市场设立分支机构。一般先是设立代表处,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张,代表处逐渐升格为分行, 从事总行所从事的一切国际业务。最后,分行进入当地货币的借贷业务,与本地银行争夺客户和资源,成为本地银行的竞争对手。

从关系银行到离岸银行,再到海外分行,形成了一个全球性的银行网络, 可以为客户提供全球性的金融和财务服务。这个网络中心银行机构可以采取以下五种类型的组织形式:关系银行、代表处、分行,支行以及营业处。对于美国来说,还有两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国际银行设施(1BF)和埃迪式公司(Edge Act Corporation)。这些机构的业务范围差异很大,完全取决于各个国家的法律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