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际债务的偿还

国际债务能否偿还,是借款的前提,仅仅能够还本付息还不够,还要有效益。

(一)偿还的分类

不同的贷款,偿还方式不同,所谓偿还方式就是贷款金融协议中规定的还本付息的方式。

  1. 按还款责任分,可分为国家统还、地方部门自还和项目单位自还。对国家基础设施项目中有社会效益,但项目本身不创汇的,由国家代用

款单位偿还外汇或相应的人民币。还款方式有国家全部统还,有国家统还本金地方部门自还利息,也有国家补贴一部分利息,其他由地方部门自还的。地方部门自还是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指定的经济管理机构代用款单位

偿还外汇或人民币的一种还款办法。偿还方式,一是地方。部门自有外汇偿还,也有用某个指定创汇项目的外汇收益为一个指定的需统还的不创汇项目偿还。

项目单位自还是用款单位本身用自有外汇、出口产品的外汇收入等偿还本息。

  1. 按还款来源分,可分为现汇偿还、人民币换汇偿还和以产顶进偿还。现汇偿还。项目单位的产品能直接出口的,用收益的外汇通过银行直接

偿还。

人民币换汇偿还。项目本身有人民币效益,但产品不出口,没有外汇, 这样或是由国家、地方政府补贴外汇额度,或是由项目单位用自有人民币到外汇调剂市场调剂外汇偿还。

以产顶进偿还。用款单位项目建成后的产品属国家急需大量进口的产品,经批准,允许项目单位以国产产品顶替进口产品向产品的用户单位收取外汇,用来还本付息。

  1. 按还款方式分,有等额本金、定额年金、一次还清和其他方式。

等额本金。在宽限期中只付息不还本,本金在还本期内均摊,对已支付未偿还部分收取利息。

定额年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中均摊,每年借方向贷方还数额相同的本息。

一次还清,指借方在贷款到期时,向贷方一次还清本金,在贷款期限内只付息不还本。

(二)偿还的原则

偿还时必须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按时用契约规定的外币或规定的方式偿还,通过金融机构的外汇帐户支付。要提前做好还款计划,同时还要考虑利息、汇率风险。

对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逾期债务的,若责任在中方的,应与债权银行谈判.落实偿债计划,并尽量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对中外双方均有责任的债务问题,应确认各自应负的责任,落实谈判计划;对于奇任完全在外方的债务, 应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追索;对确无偿还能力、又无解决办法的企业实行破产, 对准备实行破产的企业,应先进行法律咨询.确有把握把我方经济责任锁定在

有限范围内,再宣布破产,以防止诉诸法律后造成我方更大的被动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