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总体发展目标与外国企业或外来投资之间的冲突

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是由该国的历史所决定的。它体现在该国的政治、经济、社会、道德、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决定着该国的现状,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着该国的未来。每个国家都根据自身的特点制订本国的发展目标,而这种基于每个国家自身特点的发展目标与外国企业或外国投资者的目标是不尽一致的,从而产生了目标冲突。这种目标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双方对外国企业或外国投资者在促进本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方面的认识不一致。对于一个比较封闭的国家来说,它可能更多地看重于依靠本国资源来发展经济,因而在发展目标的选择上可能产生排斥外资的倾向;而对于开放型的国家来说,情况可能正好相反。

  2. 双方对国家主权的理解有差异,从而对是否侵犯国家主权的认识也不一致。对于东道国来说,它可能认为某些领域的活动是属于本国的国家主权范围,而外国企业或投资者则可能认为属于其正常的业务范围。

  3. 双方对什么是关键行业的看法不一致,从而对实施何种行业保护的认识也不一致。某些国家出于保护民族工业的愿望,在制订发展目标时,把有些具有发展前途的行业看成是关键行业、不容外国企业或投资者涉足,而这些行业又极有可能是外国投资者十分想进入的。

  4. 双方对政企关系的理解不同。某些国家基于自己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将外国企业的业务发展列入本地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从而要求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参与外国企业的管理。

  5. 双方对外国企业和外国投资者与本国国际收支、市值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不一致。某些国家把外国企业和外国投资看成是带来外汇收入的途径,从而把这些企业的业务活动与本国国际收支的平衡联系起来,这与外国企业或投资者的目标显然是不相一致的。

  6. 双方对东道国自然资源的经营方式、市场的分配格局的看法不一致。某些国家出于自己发展的考虑,在资源的投向、产品的开发上都有自己的优先目标,而这些目标可能与外国企业和外国投资者所考虑的目标不一致。

上述东道国或投资所在国与外国企业或外国投资者在目标认识上的冲

突,都将导致东道国政治环境向不利于外国企业或外国投资者的方向变化, 从而带来政治风险。

更为严重的是,一国的发展目标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位的,因此, 有的时候,一国的发展目标可能会含糊不清,甚至会出现相互矛盾之处,这就使得东道国与外国企业或外国投资者之间的目标冲突更为突出。

从这一点上讲,东道国发展目标的明晰度、稳定性和一致性是减少目标冲突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