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学论的研究对象
一门学科能否确立,主要取决于有没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因此,明确教学论的研究对象,对于教学论的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教学论不断向科学化迈进的过程中,教学论的研究对象始终是教学论
研究者关注、探索的一个关键问题。国内外学者在这方面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两类:(1)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教学的一般规律。前苏联学者和我国学者多持这种看法。(2)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各种具体的教学变量和教学要素。西方教学论研究者多持这种观点。例如,唐肯
(M.J.Dunkin)和比德(B.J.Biddle)在他们合著的《教学研究》(The Studying ofTeaching)一书中提出,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先在变量(指教师的个人特点)、过程变量(教学行为及其改变)、情境变量(教学环境状况)和结果变量(学习结果)这几种教学变量。①
前一种观点的主要问题是以教学论的研究任务代替研究对象。探索教学规律是教学论研究的主要目的和最基本任务,但并不能由此就将教学规律作为研究对象。以一般规律作为研究对象,不仅笼统、模糊,而且在具体研究中也无从下手,无法操作。
后一种观点的最大问题是以简单列举的方法罗列教学论的研究对象。这样的研究对象虽然具体、清晰,容易在研究中操作化,但却给人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感觉,难以真正反映教学论研究的全貌。
对教学论研究对象的不同看法,反映了人们对教学论的不同认识,特别是对教学论学科性质的不同认识。例如,倾向于将教学论定位于理论学科的学者,一般都赞同将一般规律作为研究对象;倾向于把教学论定位于应用学科的学者,则大多同意将具体的教学要素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我们对教学论学科性质的基本认识,我们认为,教育领域中教与学的活动是教学论的研究对象。进一步说,教学论要对教与学活动的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研究:
第一,教学论要研究教与学的关系。教与学的活动是由多种教学因素构成的,因此,教学活动中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各种关系。例如,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教师与教材、学生与教材、师生与教学环境之间的关系,等等。那么,其中的哪些关系是教学活动中最根本、最本质的关系呢?我们认为, 最本质的关系是教与学的关系,也就是教师与学生在双边活动中知识授受之间的关系。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教和学,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教学的矛盾运动过程。教与学的矛盾,是教学过程贯穿始终的主要矛盾。正是这一主要矛盾的运动发展,决定了教学的本质和规律。因此,在教学论研究过程中,抓住了教与学这一最本质的关系,就是抓住了教学研究的根本。探索教与学关系的过程,也就是揭示教学本质、总结
① M. C. Wittrock(ed.),Handbook of Research on Teaching(3th ed.),New York,Macmillan,1986.
教学规律和形成教学理论的过程。
第二,教学论要研究教与学的条件。无论教师的教还是学生的学,都离不开一定的教学条件的支持与配合。所谓教学的条件,主要就是指教学活动所必需的、以及对教学的质量、效率、广度和深度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因素。从宏观角度来看,教学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空间中发生的,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都是教学的基本条件。不同的社会对教育有不同的要求,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有不同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因此,教学论应当对影响教学活动的这些宏观社会条件进行一定的研究。但是, 我们在教学论意义上所谈的教学条件,更主要的还是指那些参与在教学过程中的对教与学产生着更为直接、具体和有力的影响的主客观教学因素。例如, 教学设施、班级气氛、教学手段、学生的知识经验准备和认知结构、教材、教师的学识和能力,等等。归纳起来,教学的这些条件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课程与教材;(2)教学环境,包括教学空间、设施、班级规模、座位编排方式、班风校风、人际关系等等;(3)教师的素质及特点,如知识、能力、态度、年龄、性别等;(4)学生的素质及特点,包括知识经验准备、智力与智慧技能、认知结构、学习动机等。这些主客观因素作为教与学必需的基本条件在教学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教学论必须将它们置于研究的重要位置加以认真研究。
第三,教学论要研究教与学的操作。教学论不仅要研究教学的一般原理和规律,研究教学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还更要研究如何将一般的原理和规律运用于教学实践,研究如何更好地根据教学条件设计、组织教学,提高教学效率。也就是说,教学论要注重研究教与学的操作问题。例如,教学论要研究各种教学方法的适用范围和操作要求,教学设计的程序、方法和基本模式,课堂管理的技术和方法,教学评价工具的编制技术和使用规范,教学环境因素的调控策略,等等。理论与实践脱节,进一步说,理论不能转化为能够对实践产生直接指导意义的操作技术、方法、策略、规范和模式,这是当前我国教学论研究中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这种状况的形成,与长期以来我们对教学论学科性质、研究对象认识的片面性有密切关系。因此,在继续加强教学基本原理研究的基础上,重视对教与学操作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而且也有利于教学论的学科建设。
以上三个方面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了教学论完整的研究对象。对第一部分的研究可以产生教学的原理,第二部分的研究产生教学的知识,第三部分的研究则产生教学的技术。由这三大块研究结果构成的,就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