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学设计的原理与模式
一、教学设计的基本程序
教学设计作为对教学活动系统规划、决策的过程,其适用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它既可以是对课堂教学的设计,也可以是对课外活动的设计;既是适用于整个教学体系的设计,也是适用于一门课程、一个教学单元、一堂课的设计。但无论是在什么范围上设计,设计者遵循的基本设计原理和程序都是大体一致的。一般来说,教学设计的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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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教学的预期目标,分析教学任务,尽可能用可观察和可测量的行为变化来作为教学结果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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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学生的起点状态,包括他们的原有知识水平、技能和学习动机、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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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学生从起点状态过渡到终点状态应掌握的知识技能或应形成的态度与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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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用什么方式和方法给学生呈现教材,提供学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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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用什么方法引起学生的反应并提供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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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如何对教学的结果进行科学的测量与评价。上述基本程序集中体现了教学设计的四个基本要素:
1.教学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是什么?(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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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到预期目的,应选择怎样的知识经验?(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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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组织有效的教学?(教学策略、教学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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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取必要的反馈信息?(教学评价)
这四个要素从根本上规定了教学设计的基本框架,无论在何种范围内进行教学设计,教学设计者都应当综合考虑这四个基本要素,否则,所形成的教学设计方案将是不全面、不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