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的概念
(一)教学的涵义
教学现象是非常复杂的,对于其本质属性的揭示经历了一个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古今中外教育论著在对教学内涵的理解上不尽相同,或者将教学看作教师的教授活动,或者将教学看作教师“教”与学生“学”的简单相加, 或者将教学看作传授给学生知识的活动,或者将教学看作促进学生智能发展的活动,等等。我们认为,教学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相结合或相统一的活动,具体地说,就是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学习的活动。在这个活动中, 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这个定义包含如下三层意思:第一、强调了教师教和学生学的结合或统一。即教师教和学生学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教”离不开“学”,“学”也离不开“教”;在教学中教与学彼此依存,相辅相成, 既不存在没有“学”的“教”,也不存在没有“教”的“学”。教学永远包括教与学,但不是简单地相加,而是有机地结合或辩证地统一。只有教或只有学的片面活动,或者只是这二者的简单相加而没有什么“结合”或“统一”, 都不是真正科学意义上的教学活动。第二、明确了教师教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学的主体地位。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主导着教学活动的方向和性质,学生永远都是学习活动的主人。教师只能指导学生学习而不能代替学生学习,学生只有在教师的有效指导下才能更好地进行学习。既不能以任何形式削弱教师的主导作用,也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学生的主体地位。只有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才能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第三、指出了教学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功能。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教学的深刻影响。学校教学不仅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而且在学生身心发展和形成思想品德诸方面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只有从理论上全面认识教学的教育功能,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因片面强调教学的部分功能而带来的教学实践方面的偏差。
(二)教学与教育、智育的联系与区别
教学与教育两者之间,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一般说来,教育包括教学, 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一个基本途径。除教学外,学校还通过课外活动、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途径向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学校教育工作除教学外,还有其他工作,如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后勤工作等。
教学与智育不是一个概念,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智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教学是实现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之一。智育主要是通过教学进行,但是教学却不是智育实现的唯一途径,智育也需要通过课外活动等途径才能全面实现;教学要完成智育任务,但是智育却不是教学的唯一任务,教学也要完成德育、美育、体育、劳动技术教育的任务, 将教学等同于智育,则容易导致对智育的途径和教学的功能产生狭窄化甚至
唯一化的片面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