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课程编制的基本程序
如何编制课程,或者说,按照怎样的程序或步骤来设计、组织课程,是许多课程论学者都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现代课程论之父、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波比特(Franklin Bobbitt)曾将科学管理的方法引入课程编制,将课程编制分为以下五个步骤:(1)分析人类经验:把广泛的人类经验分为若干主要领域;(2)工作分析:也就是分解上述领域,使之成为更具体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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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目标:也就是指出教育目标,以目标说明完成活动所需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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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目标:主要是依据一定的准则,从多种目标中选择出设计活动所需要的目标;(5)详细计划:指安排各种详细的活动,这些活动就构成了课程。
①波比特提出的这一课程编制程序为课程编制的科学化开辟了道路,同时也对
后来的课程编制研究产生了积极影响。
美国著名课程论学者 R·泰勒(Ralph W. Tyler)于 1949 年提出了当代最有影响的一个课程理论体系“泰勒原理”,这一原理将课程编制的过程概括为四个主要步骤:(1)确定教育目标;(2)选择和形成学习经验;(3) 有效地组织学习经验;(4)实施评价。泰勒原理十分强调目标的作用,教育目标是选择学习经验、组织学习经验和实施评价的依据,而评价结果又为进一步调整目标和选择、组织经验提供了反馈信息,其过程如下图所示:
泰勒原理诞生后,在课程研究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它所概括出的课程编制的四个基本步骤为广大课程工作者所接受。直到今天,课程编制的基本模式还没有完全超出泰勒确立的框架。尽管有些学者的研究又进一步细化了这四个步骤,例如美国课程学者塔巴(Hilda Taba)在这一模式基础上将课程编制的程序细化为七个步骤,但基本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就目前情况来看,泰勒提出的课程编制的基本程序仍是基本适用的。
泰勒提供的编制程序严格说来是一种课程编制的研究程序,对我国中小学的课程编制工作而言,除遵循着这样的研究程序外,还有一套整体的课程编制的工作程序,即:第一步,明确课程编制的任务;第二步,确定课程设置,形成课程计划;第三步,规定课程标准,制定教学大纲;第四步,依据大纲要求,编辑教科书或其他教材;第五步,进行课程实验,检验教材质量; 第六步,开展检测评价,进行最后修订。在完成了这一系列程序后,最后编制完成并经审定的课程才能进入正式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