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术转让

  1. 技术转让的概念

技术的所有人与他人达成协议,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拥有的技术,这种转让称为技术转让(TechnologyTransfer)。出让技术的一方称为供方或出让方(Licensor),获得技术使用许可的一方称为受方或受让方(Licensee)。联合国贸易发展组织(UNCTAD)1981 年起草的《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中,对技术转让所下的定义是:“转让关于制造一种产品、应用一项工艺或提供一项服务的系统知识”。显然,该条 文中引用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技术的定义。技术转计是系统知识的转移,或者说是技术使用权的转让。

技术转让可分为有偿的和无偿的两种。有偿的技术转让是指在转让过程中,供方从受方获得一定的报酬,这种商业性的技术转让称为技术贸易。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绝大多数的技术转让都是通过技术贸易的方式进行的。无偿的技术转让只是少数,它主要是指两国政府间以技术援助方式所进行的免费技术转让,或以交换技术情报、学术交流、技术考察等形式进行的转让。

2;技术贸易的基本特征

技术贸易与一般商品贸易一样,同属买卖活动,但技术贸易有其自身的特征,其基本特征有以下两方面:首先,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无形的知识,而一般商品贸易的标的是有形的货物;其次,技术贸易大多是技术使用权的转让,而不是技术所有权的转让,下面述及的技术贸易,主要是指技术使用权的转让,在一般商品贸易中,卖方把货物出售给买方后,卖方即失去了对货物的所有权,而买方取得了货物的所有权。在技术贸易中,供方把技术转让给受方后,供方仍然保持技术的所有权,受方只是获得了技术的使用许可, 并没有获得技术的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供方可以再把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而受方未经供方的许可却无权把技术转让给他人。

技术贸易可以是单纯的技术知识交易,但实际上技术贸易往往既包含了技术知识的转让,也包含了与实施技术相关的机器设备的买卖。前者你为软件(SoftWare),后者称为硬件(HardWare),两者可以结合在一起交易, 但单纯的硬件买卖,则不属于技术贸易范畴。也就是说,如果在一笔交易中, 只有机器设备的买卖,而下带有任何相关技术知识内容的转让,那么这种交易就不同技术贸易,而是一般的商品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