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国际技术贸易

一、国际技术贸易的含义

技术跨越国境的转让,称为国际技术贸易。技术的供方和受方应居住于不同的国家,技术供方称为技术的输出方,技术受方称为技术引进方。

如果技术供方和受方居住在同一国家内,供方是外国的子公司或受外国公司控制的公司,而它所转让的技术不是在受方国家研究发展的技术,那么这种转让是否属于国际技术转让,各国对此存在分歧,尚不能取得一致的意见。许多发展中国家认为,虽然技术转让是在一国境内进行的,但是技术内容的转移具有跨国性,应视为国际转让。而发达国家对此基本上持否定意见, 认为这种转让应视为国内转让。

区别国内技术转让和国际技术转让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两种转让的适用法律不相同。各国技术转让的法规一般包括两部分,一部分适用国内技术转让,另一部分适用本国企业的技术引进和技术输出。这两部分法规往往差别很大。此外,国际技术转让有时还受某些国际公约的制约。

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如按国内法来管理外国子公司在本国的技术转让,技术贸易受到的法律的约束要小得多,是不合理的,会损害本国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我国支持这些发展中国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