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作生产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作生产的方式不同,合作生产合同的内容也会有区别,合同的内容应根据合作生产的方式确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定义

对合同中使用的关键名同作出定义。例如基本合同、制造单位、最终用户、合作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合作等术语。

  1. 合同的范围

说明合作生产的性质、方式和内容。如具体说明供方向受方制造单位提供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以及机器设备、仪器和工具,等;说明双方合作

生产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最终用户或销售方法等。3.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如受方保证按规定制造合同产品。按期向用户交货,并按朋向供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和机器设备、配套件、仪器、工具的价款;供方保证按期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设备、配套件、仪器和工具等, 并对产品的设计负责。

  1. 技术服务

合作生产的技术服务形式主要是技术培训。规定技术培训的方式,供方技术指导人员的责任、培训内容和指导人员的生活待遇等。

  1. 技术资料和设备的交付

规定技术资料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包装和包装标志等;规定机器设备、配套件、仪器、工具等支付的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等。交付时间以陆运运单或海运提单的日期作为实际交货的日期。

  1. 计价和支付

计价内容包括实物(设备、仪器、工具等)和技术服务两部分,实物部分按一般商品买卖计价和支付;技术服务部分指供方提供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以及技术培训,受方需要支付技术使用费和培训费。

  1. 销售合作

由于产品是合作生产的,双方应共同承担质量担保的责任。应明确合同产品的接收条 件,包括产品向用户交货的质量担保,如果合同产品在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鉴定属某一方的责任,就应由该方向用户进行补救和赔偿。

合作生产一般是为用户制造合同产品或向市场销售合同产品,合作产品向市场销售时,应明确销售范围,例如在受方国家或供方国家销售,在双方国家销售,或投放国际市场。合同中还应明确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方法和产品所使用的商标。

合作生产合同除上述条 款外,还要订立仲裁、不可抗力、合同生效和终止等其他有关条 款。有时根据需要还要订立专有技术保密条 款和税费条 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