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术价格的构成

  1. 技术研制费

技术研制费指供方为完成该项技术的研究开发所投入的费用。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费、材料费、研究人员的工资和津贴、资料费、对外协作费、旅差费、技术鉴定费和管理费等。若技术研制费已得到部分补偿,供方应收回的是尚未得到补偿的部分。

  1. 技术方面的服务费

为了完成技术转让过程,达到合同签订的目标,供方往往向受方提供技术方面的各种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这种服务主要有:技术指导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和项目设计费。

技术指导服务简称技术服务,它指供方派遣技术人员至受方,对技术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协助受方完成实施任务。技术服务费包括供方派遣人员的旅差费、工资、津贴、食宿、交通、通信、资料、医疗、保险等费用。

技术培训指受方派遣人员至供方工厂接受培训,其费用包括供方师资, 行政管理、学习资料等开支。

项目设计费指供方为技术项目的设计、编制预算所需的费用。供方在收到受方的项目询价书后,根据询价书中所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研究、调查和初步设计,并编制预算,以便向受方报价。如供方承包工程项目,还必须负责项目的全面和详细的设计,包括设备的选择、工艺流程的配套、上建工程的要求和进度等。

  1. 技术转让的直接费用

这种费用指在技术转让过程中,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的费用以及项目联络等费用。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操作维修手册、报价的解释材料和与项目有关的法律资料,这些资料供方需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有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收集。项目联络费指在合同谈判、技术验收、处理争议和索赔等事宜中,供方有关人员的往返旅费、食宿、工资等费用。这些直接费用都需要供方垫付,因而都计入技术使用费中。

  1. 税金

供方从受方获得技术使用费时,应向受方国家的政府部门交纳一定比例的税金,同时还应向本国政府纳税。供方通常把税金计入技术价格中。

  1. 利润

供方确定利润的主要依据是对预期利润的估计。技术供方把技术转让给受方。由受方进行生产和销售,这意味着供方将失去特定地区的一部分或整个市场,也就失去了自己使用技术制造和销售可能获取的利润,这部分利润至少通过收取技术使用费加以补偿,即供方通过使用费获取的利润,不应低于自己进行生产销售的预期利润。因此。对预期利润的估计就成为决定技术价格的主要因素。

供方在估计预期利润量大小时,通常要考虑行业平均利润率,不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不同,供方在确定技术使用费时,利润部分原则上不低于本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水平;其次,还要考虑产品的未来销售量,在利润率不变的条 件下,市场销售量越大,利润总量也越大,因而对预期利润的估计也就

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