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同生效

一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合同即生效,双方的签字日期即为合同生效日期。但技术贸易合同的生效日期不一定是合同签字日期,因为根据一些国家法律的规定,技术贸易合同必须在签订后的一定时期内呈报政府主管部门, 经批准后才能生效。在这种情况下,供受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以批准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日期。

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规定,国际技术贸易合同要经政府有关当局的批准,方能生效。例如日本在 1969 年反垄断法中关于国际许可协议规定,所有许可协议要经过政府批准;法国政府规定,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工业和科学发展部报告。

我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 例》第四条 规定:“受方和供方必须签

订书面的技术引进合同,并由受方在签字之日起三十天内提出申请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都或对外经济贸易部授权的其他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经批准的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如果审批机关没有作出决定,即视同获得批准,合同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