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

工业产权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总称。随着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不断加强和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对工业产权进行有效的国际保护日益显得重要和迫切,仅仅依靠各国单独立法来保护专利和商标,已不能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各国对工业产权保护所使用的原则和具体规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使得同一专利或商标在各国申请注册的手续和得到保护往往不完全相同,因而造成了工业产权保护的复杂化。同时,为了使工业产权得到国际性的保护,工业产权所有人还必须在许多国家分别申请专利或进行商标注册, 给申请人带来很大的不便,耗费了许多时间、精力和财力。鉴于这些情况, 各国感到有必要通过签订国际条 约和建立相应的国际联盟机构,制定统一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法规。

为了谋求工业严权的国际保护,从 19 世纪下半叶开始,各国先后签订了一些国际公约和协定,这些国际条 约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 约》、《欧洲专利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条 约》等 10 多个条 约。并建立了一些与这些公约和协定相对应的国际联盟机构。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保护工业产权的最大国际机构,它负责管理 20 多个国际条 约或联盟,是联合国的重要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