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山东肇域记》

《山东肇域记》又名《有明肇域记》,或《肇域记》。清康熙十二年(公元 1673 年)顾炎武旅居山东济南修志馆时所撰。顾炎武《肇域记序》云:“刘

昭承班固之书,但录中兴以来郡县改异及春秋三史会同征伐地名,以为郡国志。以后汉二百年之志而春秋之事备焉。愚今略仿其意,以有明一代郡邑、藩封、官守为一书,而参以六经二十一史之故,上接元史,讫于崇祯。俾后之人,既以知今,亦可验古。但唐宋地志久亡,近时之书,大半多齐东野语, 且不能尽得。余老矣,日不暇给,先成此数卷为例,以待后之人云。书名有明肇域志”。

顾炎武选择《肇域志》的山东部分,将其删定为《山东肇域记》,不是偶然的。他在山东作过长期的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对齐鲁地区的地理情况十分熟悉。此前,他撰有《山东考古录》一书,该书名曰考古,实言地理, “最为精赅”①,另有许多地理考证收集在《谲觚十事》、《日知录》和《亭林文集》中。顾炎武撰著《山东肇域记》时,吸收了以前的研究成果,该书实际上是他研究山东地理集大成的著作。

明山东布政使司有南北 2 部,南部相当今山东省;北部辽东都司相当今辽宁省大部、吉林省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隅一部。今存《山东肇域记》仅载山东布政使司南部府州县,夏文焘怀疑它不是足本①,但《山东肇域记》6 卷与顾炎武所云“先成此数卷为例”合,与顾炎武外甥徐秉义《培林堂书目》所云“一册”合,与道光间陈揆《稽瑞楼书目》、咸丰间韩应陆《读有用书斋书目》所云卷数同,似可断定《山东肇域记》仅此 6 卷,今所存者乃是足本。

《山东肇域记》的主要特点是:

  1. 立论严谨。《山东肇域记》的论点与论据,经过作者严密思考和反复推敲,与兼收并蓄、不加考辨的《肇域志》大不相同。例如:《肇域志》费县曾子墓下,引《战国策》及《史记索引》,证曾子为费人;又于嘉祥县曾子墓下,引《兖州志》、《嘉祥县志》,证曾子为嘉祥人(已如上述)。

《山东肇域记》载曾子墓则完全不同,嘉祥县下已删除了曾子墓的全部内容, 而于费县下引《孟子》、《战国策》、《史记》、《后汉书》为证,辨曾子为费人,并在其后曰:“曾子费人无疑,而嘉祥之武城谬矣”③。又如《肇域志》引《莱芜县志》注牟国,云“牟城在县东二十里”。修《山东肇域记》时,顾炎武已纠正了《莱芜县志》“多未分析”的含混注释,改用《山东考古录》“春秋以牟名国与地者有三”的说法,将三牟(牟娄、根牟、牟山) 分注于诸城、莱芜、安丘县下④。

顾炎武很重视收集原始资料。《肇域志》辑录的资料虽已十分丰富,但修撰《山东肇域记》时又有增补。例如:《肇域志》载长城,仅援引《竹书纪年》、《齐记》、《括地志》为证。《山东肇域记》成书时,又新增了《管子·轻重》、《史记·六国年表》、《史记·苏秦传》3 条资料,使论据更为坚实有力,内容更为丰满。

《山东肇域记》引用的资料,皆经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筛选。顾氏认为:“凡考地理,当以《水经》、《皇览》、《郡国志》等书为据。”

① 《续山东考古录·杜受田序》。

① 《续山东考古录·杜受田序》。

③ 《山东肇域记》卷二。

④ 《山东肇域记》卷一、四。

①《山东肇域记》援引史料,以经典和正史为主,很少使用方志资料。《山东

肇域记》引书 80 余种,引文 700 余条。其中出自《尚书》、《春秋》三传、

《国语》、《战国策》及先秦诸子者,共 280 余条(内《春秋》、《左传》

近 200 条);出自《史记》、《汉书》等二十一史者,共 300 余条(内前四史约 200 余条);《水经》、《水经注》80 余条;各类典章制度,政书、总志、方志、碑刻、文集、游记 60 余条。而其中元、明方志则不满 20 条。即使引用方志,也证之于正史,例如《肇域志》在恩县下,引《旧志》释“四女树”得名,未详始末,《山东肇域记》则另引《旧唐书》为据,叙明其原委。充分地占有资料和科学地鉴别资料,正是顾炎武立论严谨的前提和保证。

改动《肇域志》之处,《山东肇域记》皆有考证。有些条目下未附考证, 并不是作者的武断和疏忽,而是别有专论,故于书中省略的缘故。例如:辨潍水和考徐州见于《日知录》;辨孟尝君封邑和考泰山无字碑见于《谲觚十事》;考画邑和辨“淄川非薜”见于《山东考古录》;辨《集解》“二向为一地”和“凡伯之楚非僖二年所城之楚丘”见于《左传杜注补正》。

  1. 考辨精详。顾炎武很重视考证史料,从不“信古注而拂事理”①, 拜倒在古人脚下。例如:《春秋》杜预注、《史记》刘昭注、《通典》皆云, 莱人兵劫鲁侯之夹谷,“在赣榆县西五十里”。顾炎武经过考证,认为赣榆距齐、鲁之都各五六百里,莱人径入鲁境如此之远,兵劫鲁侯,有乖史实。而《一统志》言夹谷在“莱芜县南三十里”,该地正当齐、鲁边界,鲁侯在边境被擒,颇合事理,与《水经注》记载亦合,殊为可信。于是,他便摒弃古注,采用新说③。又如:《魏书·地形志》、《旧唐书·姜抚传》:“劳山” 误作“牢山”,《太平寰宇记》误作“劳盛山”;《史记·秦始皇本纪》: “成山”误作“荣成山”,千余年来,无人匡谬。顾炎武在《山东肇域记》中,一一考辨订正,指出唐人“未曾详考”,“遂使劳山并盛之名,成山冒荣之号。”

经过考证,顾炎武发现和纠正了经、史及地志的许多错误。例如:于钦将《汉志》济南郡之邹平县和台县,误断为邹县和平台县;又不知《晋志》有阙文,误引《晋志》为证,以为汉济南郡有邹县,而邹平县为后汉所改。顾炎武考证后,作了改正。

顾炎武考证地理的重要方法之一,是进行野外调查。例如他曾多次到即墨劳山和临淄田氏四王冢考察,《亭林文集》卷三《劳山图志序》和卷五《齐四王冢记》,记载了他考察和调查的详细经过。野外调查使顾炎武跳出了书斋考证的窠臼,得到很多收获,这是《山东肇域记》能够超越旧志的重要原因。

  1. 在运用史料和编撰体例方面有许多独到之处。夏文焘对《山东肇域记》运用史料的独到之处有一简单介绍,现转引如下:

济南府历城县之解华不注;淄川县之不载孟尝君封邑而于滕县载之;长清县之考灵岩寺;泰安州高里山辨“蒿里”之误;肃然山不用服虔在梁父、

《酉阳杂俎》长白山之说,而一以《史记·封禅书》、《魏书·崔光传》为据;莱芜县夹谷引《水经注》“夹谷之会即此地”,而辨杜元凯东海祝其之

① 顾炎武:《谲觚十事》。

① 顾炎武:《谲觚十事》。

③ 《山东肇域记》卷二。

说为太远;兖州府曲阜县引《鲁世家》“筑矛阙门”以证阙里;引司马彪《庄子注》以证杏坛为不可知其地;滕县灵丘城辨《赵世家·正义》今蔚州县之误;宁阳县洸水引《晋书·荀羡传》以辨商辂《堽城闸记》“至元二十六年, 始筑坝障汶水南流,由洸河注济宁”之误;金乡县东缗城辨非陈留之东缗; 城武县楚丘亭辨其非卫文公所迁之楚丘;东河县治本汉东郡之毂城县,辨其为春秋之毂而非小毂,曹县景山辨其非“景山与京之景山”;沂城向城言春秋之向,现杜注分为二而其实一向;宣四年注以丞县之向远为疑,而隐二年注以为龙亢之向城,不知其更远;费县言曾子居之武城,而以嘉祥之武城为谬;又引《史记·田完世家》以证南城之即南武城,引程大昌《澹台祠友教堂记》以证子羽亦南武城人;青州府诸城县载齐之长城;辨潍水《汉地理志》“淮”、“惟”、“维”三见之为异文;登州府胶州洋河引《通鉴》刘怀珍遣王广之袭不其城事,而不沿胡三省注即巨洋水之讹。

又地名之同而异者,莱芜县牟城引《春秋》桓十五年及僖五年《传》; 安丘县之牟山故城则云隋置牟山县;诸城县之娄乡城则引隐四年“莒人伐杞取牟”为证。旧书所未分析而是书逐一剖别之,凡此皆先生平日读书有得, 发前人之所未发者。①

《山东肇域记》在体裁方面也有革新。论门类,它只叙郡邑、藩封、官守、山川、古迹,不收食货、风俗、职官、艺文、灾异;叙沿革,“上接《元史》,迄于崇祯”,以有明一代为断;考古迹,重在注释今地和阐述现状, 一开卷就新人耳目。这些体例是顾炎武为后人续纂《肇域记》制定的准则, 也是他为改革方志所作的尝试。

从《肇域志》山东节本到《山东肇域记》成书,不仅有“量”的变化, 更主要是“质”的飞跃。前代学者早已注意到它的学术价值,黄丕烈将《山东肇域记》与《明一统志》比较,“稍检数条,已知此善于彼”②。清嘉庆年间重修《一统志》,馆臣们曾多次引用《山东肇域记》。

顾炎武一生著述甚丰,但同时留下资料长编与已定文稿的著作却绝无仅有,因此《肇域志》山东部分和《山东肇域记》,又是我们研究顾炎武学术思想极其难得的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