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8 经济不发达地区修志状况(以今政区统计)

地区

朝代

省志

府、直隶州志

州、县志

乡镇场志

其它

内蒙古

2 6 8

黑龙江

2 7

新疆

6

51

台湾

12

29

2

广西

2

4

7

22

1

102

云南

5 3 2

13

401

134

8

贵州

4

7

1

19

2

52

康熙二十九年(公元 1690 年)河南巡抚阎兴邦向所属府州县颁发修志牌

照,对各款内容详加诠释。其凡例共有 22 条,规定十分具体:

—总图:须精详。

—沿革:须照诸史考证,毋得混入,不必过多。

—天文:略摘切要者,勿用混载,以分野所躔者广也。

—四至:疆域要考证。

—建置:城池需载明几时建,某人修,一一查明。学校止载其起修、修葺,不必载闲文。其新定乐午等宜增入。

—河防:宜先叙前代,而以今近所开、所淤,备细入之。

—乡村集镇:止载方隅里数,有古事者注之。

—公署:止载创建始末。

—桥梁:止载创建始末。

—仓库、社学:止载方隅、建造日月。

—街巷、坊第:须注明何处。以上凡有事实者,当详考而载之。祀典及书院考证,载之勿遗。

—山川:须考果系封内者方载入而不可遗漏。河道要将近日祈开浚、淤塞、变迁等查明,其间事实详细说明,不可以小说搀入,如《宜阳志》之可笑也。

—古迹:须考明某代某人,将事实注明,不得遗漏,不可以小说搀入, 如《宜阳志》之全载野史也。

—风俗:略载之,而不自加论断。

—土产:非地所出及平常草木,可不必载,须载其特产者。

—陵墓:须注明某代某人,有碑碣与否。

—寺观:必奉敕建,或建置已久,有可考者载之,余删。

—赋税:止载旧额若干,新增新减若干,不必一一细注,有关系者全载之。

—职官:须载其爵里、时代、年月、有可纪,略书之。

—人物:圣贤、忠贞并入。其科贡等,必载其家世、时代、年月、字某、号某,分别某科某项。若系乡贤,为立一小传于后。

—流寓:孝义、烈女、隐逸、方技:各考实详核以载,其节烈务在阐发幽光,勿专载世家而遗寒素。

—艺文:须择佳者,或关驿乘者载之。八景不可录,录必录其佳者。

—灾祥、杂杨:仿古为之

这一通行河南各府州县的凡例说明,对每个门类和款式都有详细具体的要求。这种做法对方志体例的规范化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清廷对各地修志十分重视,除由上而下逐级行文、颁发志例,由下而上申详呈报、逐级审查外,还将所修志书的优劣作为考评地方官政绩的标准, 进行议叙,予以奖惩。雍正六年(公元 1728 年)颁旨称:“著各省督抚,将本省通志重加修葺,务期考据详明,采摭精当,既无缺略,亦无冒滥,以成完善之书。如一年未能竣事,或宽至二三年内纂成具奏。如所纂之书,果能精详公当,而又速成,著将督抚等官,俱交部议叙。倘时日既延,而所纂之书又草率滥略,或至有如李绂之徇情率意者,亦即从重处分”。奖惩事关地方官前途,故各级官员无不用心,谨慎从事。评定志书优劣,第一标准便是体例是否允当。这种行政手段,也迫使方志体例趋向于严谨和规范化。

清代,学者参与修志活动蔚然成风。在这些学者中,一部分人身为封疆大吏或府州长官,他们亲自主持修志工作,如广西巡抚谢启昆、广东巡抚阮元、山西总督曾国荃、扬州知府伊秉绶等,修成的志书,多为佳作。更多的学者,如顾炎武、方苞、戴震、章学诚、钱大昕、纪昀、洪亮吉、孙诒让、鲁一同、钱泰吉等,或受聘担任总纂,或布衣参与修订商榷,皆在不同程度上参加过修志工作,他们将修志看作“著述大业”,“不朽盛事”,不仅态度认真,学风严谨,十分重视体例和考证,而且能将自己的研究成果融入志书之中,他们很爱惜自己的声名,不盲从不同的观点,更不肯苟且从事, 由他们主修的方志质量很高。这些人名望高,影响大,他们纂修的方志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多为时人所仿效。陈澧说:“昔阮文达修通志时,遍选各志书,以谢中丞所修《广西通志》为最佳,故《广东通志》仿其体例。嗣后各府县志,多依阮通志体例。今修《肇庆府志》,亦依阮通志体例”

清代著名的方志很多,以省志而言,顺治《河南通志》,康熙《陕西通志》,雍正《浙江通志》,嘉庆《广西通志》、《湖北通志》、《浙江通志》、

《广东通志》、《云南通志》、《安徽通志》,道光《湖广通志》、《陕西通志》,同治《畿辅通志》、《江西通志》,光绪《山西通志》、《湖南通志》、《安徽通志》、《湖北通志》,宣统《新疆图志》等修得较好。府志中,乾隆《宁波府志》、《松江府志》、《西宁府志》、《汾州府志》、《庐州府志》、《江宁府志》、《荆州府志》,嘉庆《扬州府志》、《徽州府志》, 道光《雷州府志》、《宝庆府志》、《贵阳府志》,咸丰《遵义府志》,同

治《苏州府志》、《湖州府志》,光绪《绍兴府志》、《顺天府志》等较为出色。州县志中,康熙《邹平县志》、《济阳县志》、《德州志》,乾隆《历城县志》、《诸城县志》、《临清直隶州志》、《鄞县志》、《汾阳县志》、

《偃师县志》、《乌程县志》、《昌化县志》、《六安州志》、《泾县志》、

《淳化县志》、《长武县志》、《永清县志》、《亳州志》、《天门县志》、

《石首县志》、《广济县志》,嘉庆《凤台县志》、《怀远县志》、《禹州志》、《鄢陵县志》、《河内县志》、《长安县志》、《咸宁县志》、《郯城县志》,道光《兴文县志》、《屏山县志》、《大足县志》、《南海县志》、

《新会县志》、《济宁州志》,咸丰《邳州志》、《清河县志》,同治《南海县志》、《鄞县志》、《慈溪县志》,光绪《香山县志》、《湘潭县图志》、

《衡阳县志》、《黄岩县志》、《青田县志》、《永嘉县志》、《仙居县志》、

《会稽新志》等也可列为名志。乡镇里坊志中,乾隆《乌青镇志》,同治《南浔镇志》,道光《浒墅关志》,嘉庆《瓜州志》,光绪《唐楼志》等也可跻身名志行列。

可入著作之林的佳作,大多由著名学者与修。如康熙《邹平县志》、《德州志》,有顾炎武参与;乾隆《宁波府志》有全祖望参与;乾隆《鄞县志》有钱大昕参与;乾隆《汾州府志》、《汾阳县志》有戴震参与;乾隆《松江府志》、《鄞州志》、《三水县志》由孙星衍主撰;乾隆《庐州府志》、《江宁府志》、《六安州志》由姚鼐主撰;乾隆《宁图府志》、《怀庆府志》、

《延安府志》、《登封县志》、《固始县志》由洪亮吉主撰;乾隆《永清县志》、《天门县志》、《石首县志》有章学诚参与;乾隆《朝邑县志》,由钱坫主撰;嘉庆《广西通志》由谢启昆主修;嘉庆《浙江通志》、道光《广东通志》、《云南通志》皆阮元、陈昌齐、江藩主撰;嘉庆《徽州府志》有龚自珍参与;道光《湖广通志》由林则徐总裁、俞正燮总撰;咸丰《邳州志》、

《清河县志》由鲁一同主撰;同治《苏州府志》由冯桂芬主撰;同治《江宁府志》有汪士铎主撰;同治《湖州府志》、《归安县志》由陆心源主撰;光绪《杭州府志》、《黄岩县志》由王棻主撰;光绪《湖北通志》、《顺天府志》、《荆州府志》由缪荃孙主撰。

方志的通病,是芜杂不整,而这些佳作经学者精心撰著,则全然不同, 完全可以入著作之林,是方志中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