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2 《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各科地理课程
课程 科别 |
主 课 |
辅助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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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科 |
地理学研究法、中国今地理、外国今地理、政治地理、商业地理、交涉地理、历史地理 |
地质学、地文学、地图学、气象学 |
进士馆 |
地理总论、中国地理、外国地理、界务地理、 商业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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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学馆 |
中国地理、亚洲各国及大洋洲地理、欧洲各国地理、非洲及美洲地理、地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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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馆 |
亚细亚洲、大洋洲、欧罗巴洲、阿非利加洲、 亚米利加洲 |
① 鞠继武:《中国地理学发展史》,江苏教育出版社,1987 年版。
1906 年清政府又制定了《优级师范选科章程》,规定优级师范以培养中小学教师(“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学堂教员”)为对象,分本科与预科两科, 其中本科学制 2 年。规定开设地理总论、中国地理、各洲分论、地质、地文
和人文地理等课程。预科一年毕业,规定每周要学习世界地理大要 3 课时。
以上规定,本世纪初陆续在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如京师大学堂自 1902
年起正式招收学生(师范馆 79 名,仕学馆 57 名),到 1911 年辛亥革命爆发
的 9 年间,共有毕业生 306 名、未毕业生约 230 名,都受过正规的地理教育。其各年级设置的地理课程情况如表 3①。其它如上海南洋公学等都开设了相应的地理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