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利工程专著

(一)《治河方略》

《治河方略》是论述 17 世纪治河通运工程的专书。靳辅撰。

明末,河政废弛,决溢严重。清初,黄、淮、运连年成灾。康熙十五年

(公元 1676 年)黄河倒灌洪泽湖,高家堰大堤决口 34 处,淮水冲入淮扬运

河,运河堤决口 300 余丈,里下河地区 7 州县被淹,黄河又决口数十处,漕运受阻。次年,靳辅就任河道总督,受命治河。他制定了确保运道为主的治河方针,并接受陈璜综合治理的建议,提出黄、淮、运全面施工兴治的方案, 采取浚淤、开河、分洪、堵口、筑堤、疏通海口等一系列措施,先浚下游, 后疏上游,堵塞所有决口,坚筑两岸堤防,又兴建减水坝泄洪,经过 10 余年治理,黄河复归故道,取得了治河通运的显著成效。他们又凿通中运河,使黄、运分离,各行其道;黄河南段堤工也坚修巩固,河政出现小康局面,收到了黄淮安流、运河通畅的巨大效益,被认为是清朝 260 多年中治黄通运最大的成就。靳辅结合亲身实践,论述和总结了治黄通运的实践和经验,撰成是书。乾隆年间,崔应阶刊刻此书时,又将陈璜的《河防述言》、《河防摘要》附于书后,并传于世。

靳辅(1633~1692)字紫垣,汉军镶黄旗人,祖籍山东历城。清顺治时, 官内阁中书。康熙时,迁内阁学士,后出任安徽巡抚。十六年(公元 1677

年)至二十七年及三十一年间,先后任河道总督 10 余年,康熙帝对他评价甚高。有《靳文襄公奏疏》等著作传世。

《治河方略》共 10 卷,约 12 万字。卷首录圣谕 4 道,进书疏 1 道,有黄河图、黄河旧险工图、黄河新险工图、众水归淮图、运河图、淮南诸湖图、五水济运图各 1 幅。卷一至三《治纪》;卷四川渎考、诸泉考、诸湖考、漕运考;卷五河决考、河道考;卷六至七奏疏;卷八名论。卷九附陈璜《河防述言》;卷十附陈璜《河防摘要》。靳辅所著,实为 8 卷。

是书主要记述黄、淮、运干支水系、泉源、湖泊概况,黄河变迁情形, 历代治河议论,着重阐述 17 世纪苏北地区黄、淮、运决口泛滥并治理经过,

其精要之处,皆在《治纪》。《治纪上》论黄、淮 2 河得以复故的原因,述首严处分、改增官守、设立河营、挑浚引河、开辟海口、塞决先后、量水减泄、防守险工、坚筑河堤、堵口诸要、就水筑堤、栽植柳株、酌用芦苇、运载土方、采办料物、土方则例。《治纪中》主要议论各处要害,如高家堰、永安河、南运口、皂河、中河、黄淮全势、黄淮交济、南岸遥堤、北岸水利、萧砀南河、骆马湖口、下河形势、王公堤、黄河三沙、岁修永计、论贾让治河奏、论贾鲁治河。《治纪下》论堤工、河工、物料。俞调元说:“凡防守之要,修筑之法,古人之成见,悉具于此。自明潘司空《河防一览》外,未有能逮者也”①。

兴修水利,根治河患,是中国古代人民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伟大实践。

① 《治河方略·俞调元跋》。

有关利用水文知识和地理知识兴利除害的情况,反映出清初地理学用于实践的社会效应,值得重视。

  1. 关于地形地势。靳辅认为地形、地势与河患大小有关,他在论述黄河中下游河患时说:“有失而害小,有失而害大”。“决之害,北岸为大, 何也?南亢而北下也”。又说:“然一北岸,而其害又有大小之不同。偌上自阌乡,下迄荥泽六百里,大抵山多而土坚,不甚溃决不具论。至安东以下, 虽北岸,然与海近不远,漫徐、邳北岸即溃决,而冈阜四合,盘纡东下,贯皂河而入骆马,而并归中河。曹、单溃决,或由鱼台上下以入运,或汇荆山口、彭家河以入运,皆无夺河之患。若宿、桃、清河北岸,一有溃决,则运道首阻,而自海、沭以南,马陵迤左,周围千里渺然巨浸矣”①。因此,他在治理河患时,重视各处的地形及其变化。明潘季驯修筑高家堰时,筑堤甃石3000 余丈,当时堰西南周桥至翟坝 30 里间,因“地形稍亢”②,为天然减水坝,未曾筑堤。自黄流倒灌后,“湖底垫高,湖水亦因之而高,周桥至翟坝一带地势相对变低,九道决口在此淌刷成河,“地形、水势与明万历间大异”

③。靳辅根据变化了的地形,在此创建新堤,有效地消除了水患。又如,潘季

驯治水时,宿迁北岸有马陵山及仓基、侍邱等湖为天然遥堤,毋需筑堤。清代,“地形水势则大不然”④,“黄河之底与黄河之岸,较之明万历时既高数丈,而仓基、侍邱等湖又皆淤为平陆,无尺寸潴水之地”⑤,河水一旦出槽漫堤,便会酿成水灾,靳辅也补筑了遥堤和重堤。这些治河措施说明,靳辅对水患与地形地势的关系有正确的认识,地形地势是他制定治河方略时予以考虑的重要因素。

  1. 关于水性。陈璜认为治水必须知水性、顺水性,他指出:“善治水者,先须曲体其性情,而或疏、或蓄、或束、或泄、或分、或合,而俱得其自然之宜”。又说:“夫水丽于地者也,其道之变迁必由于盈,而流利必归于谦也。盈也者,涨也,塞也。谦也者,虚也,下也”。“故善治水者,惟于盈而防其变,于谦而道其流,水自得其性也”。他还强调治河必须“度其势”,非历览而规度,“则地势之高下不可得而知,水势之来去不可得而明, 施工之次序亦不可得而定也”①。鉴于对水性的认识,他提出的许多治理方案,如“上流应泄者,先须于下流疏之”等方法,收到较好的效果;又如挑浚引河,“分流以缓冲”,“预浚以迎溜”、“挽险以保堤”的措施,也较成功。

  2. 关于土性。陈璜在解释黄流湍急、易淤易浊的原因时,曾说:“中国诸水,惟河源为独远,源远则流长,流长则入河之水遂多,入河之水既多, 则其势安得不汹涌而湍急哉”②。他又特别指出:“西北土性松浮,湍急之水即随波而行,于是河水遂黄也”③。他还根据元代朱思本关于河源的报告,指出河水“自星宿海发源,行十数日,水犹清浅,可涉而渡,又行数日,水渐

① 《治河方略》卷二。

② 同上。

③ 同上。

④ 同上。

⑤ 同上。

① 《治河方略》卷二。

② 同上。

③ 同上。

深浊,则河源本清,与他水无异,是其挟沙而浊者⋯⋯又遇西北沙松土散之区,于是流愈疾而水愈浊,浊则易淤,淤则易决耳”①。这里提到的“西北沙松土散之区”,就是指今天的黄土高原地区,黄土的特性之一,就是土性松浮,容易被流水冲蚀。陈璜还了解到不独河水多沙,“渭流亦浊”,“他如燕地卢沟之水,其势酷似黄河⋯⋯晋之汾、沁诸水亦浊”。可见他对黄土高原诸水的特性都很熟悉,对黄土高原范围内的土性都有所认识。

历史上,黄河善淤、善决、善徙,既有自然原因,也有社会原因。自然原因是黄土高原土质疏松,易受冲刷,黄河流入中下游以后,坡降变小,流速减缓,泥沙沉淀,日积月累,造成水患。社会原因则是人类对上游、中游植被的破坏,导致了水土失衡。《治河方略》的作者,显然已经认识到产生河患的自然原因,但尚未认识产生河患的社会原因。认识的局限性,反映在治河工程中,便是对山、陕地区水土保持工作重视不够,以致无法减少河水挟带的大量泥沙,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治河通运的被动局面。

靳辅、陈璜提出的治河方针,有许多方面与潘季驯相同,如主张束水攻沙,主张蓄清释黄,将工程重点放在徐州以下等等。另有许多方面超过潘季驯,如开凿中运河,使黄、运分离;增筑高家堰大堤,消除泗州水患;主张使用机械,消除海口积沙方面,皆较潘氏又进一步。此外,他们在工程设计中,已有了明确的流量概念,重视量出为入,这也是明代治水专家未曾注意的。因此,《治河方略》被后世治河者奉为金科玉律,与潘季驯《河防一览》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