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学诚与方志史志学派

与考据派同时,是以章学诚等为代表的史志学派,他们对方志属性、编撰理论、方法都有系统论述。

首先,章学诚提出了方志是史,是一地区全史的观点。他明确指出:“志乃史载”,②“方志为国史要删”①,“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②“志乃史体”③等。并对戴震“志以考地理”的观点进行了驳辩。他指出:

方志如古国史,本非地理专门。如云“但重沿革,而文献非其所急”, 则但作沿革考一篇足矣。何为集众启馆,敛费以数千金,卑辞厚币邀君远赴, 旷日持久成书且累函哉?④他还进一步说明,考沿革要以过去的典籍为基本材料,并认为“考古固宜详慎,不得已而势不两全,无宁重大文献而轻沿革耳”。

⑤其次,在具体进行方志编纂的方法、理论上,提出了所谓“史家法度”及“三

书”、“四体”、“五难”、“八忌”、“四要”等观点。 “史家法度”是指修志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章学诚认为:“志者,

史之一隅,州志,又志之一隅也。获麟而后,迁(司马迁)、固(班固)极著作之能,向(刘向)、歆(刘歆)尽条别之理,史家所谓规矩方圆之至也”。

⑥因此指出:“志”既然是“史”,志中文字必关系到史法,所以“全书之命

辞措字,亦必有规矩准绳,不可忽也”。⑦而修志和撰史一样,修志人必须具备有良好的素质(“史家法度”),即所谓“三长”:识足以断凡例,明足

① 朱士嘉:“谈谈清代学者论述修志的问题”,《中国地方志通讯》,1981 年 5~6 合刊。

② 《章氏遗书·方志略例·记与戴东原论修志》

① 《章氏遗书·方志略例·复崔荆州书》。

② 《章氏遗书·方志略例·书州县请立志科议》。

③ 《章氏遗书·方志略例·书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

④ 《章氏遗书·方志略例·记与戴东原论修志》。

⑤ 同上。

⑥ 《章氏遗书·外编·〈和州志〉志隅自叙》。

⑦ 《章氏遗书·方志略例·与石首王明府论志例》。

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⑧

“三书”、“四体”是章学诚所设定的志书门类。他说:“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遗意也。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 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缺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也”。而“志”为主体,按其记述内容又可分为“四体”,即:“皇恩庆典宜作纪,官师科甲宜作谱,典籍法制宜作考,名宦人物宜作传”。⑨认为一部志书的体例应分志、掌故、文征 3 部分。

其中“志”下又分纪、谱、考、传 4 门,分别记述有关庆典、科甲、法制、人物事迹;掌故是有关一方典章制度的原始纪录;文征则是地方文献的汇辑。

“五难”、“八忌”、“四要”是指在修志时,应注意克服清晰天度难、考衷古界难、调剂众义难、广征藏书难、预杜是非难(五难);排除“八忌”: 忌条理混杂,忌详略失体,忌偏尚文辞、忌妆点名胜,忌推翻旧案,忌浮记功绩,忌泥古不变,忌贪载传奇;达到“四要”,即:要简、要严、要核、要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