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近代地理学的萌芽

鸦片战争以后,面对列强侵略,在中国先后出现了“洋务派”、“维新派”,先后提出了要放眼世界,学习外国科学技术,开办新式学校,改良旧的传统文化思想体系,学习“西学”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地理学作为了解世界的首要对象和手段,在清末得到了迅速发展,首先是翻译、编著了许多外国近代地理著作,介绍外国的地理环境、地理方法。其次,随着 19 世纪

末新式学校的陆续开办,学校地理教育也受到重视。特别 1909 年中国第一个地理学术团体——中国地学会的成立,标志着近代地理学在中国的兴起。

1894 年甲午中日战争以后,康有为倡导维新,1898 年 6 月光绪帝下“定国是诏”,宣布变法,京师大学堂即“新政”措施之一,于是年开办,规定设置舆地课程。这是中国政府正式规定在高等学校设置地理课程之始。1897 年上海开办的南洋公学,于 1899~1903 年聘用张相文在该校教授地理,这是中国在中小学设置正规地理课程之始①。

1902 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明确规定高等学堂政科课程包括

中外舆地课,由中外教授教习,学制 3 年。其中第一年学习欧美非洲各境及群岛各境;第二年学习地质学大纲;第三年学习地文学大概。规定商务科学习商业地理学。此外规定中小学也应设置地理课程。这是中国官方颁布的第一个学堂章程。1904 年清政府又颁布了由张之洞、张百熙等拟的《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规定大学堂分为 8 门专业学科,其中经学、

文学、格致、农、商 5 科都设地理课程,在文学科下又设有中外地理专业,

规定学制 3 年。其课程有:地理学研究法、中外地理、政治地理、商业地理、交涉地理、历史地理等。地理学研究法主要讲习中国与外国、气候与地理、财政与地理、海陆交通与地理、历史与地理、动植物与地理、文化与地理、军事与地理、风俗与地理、工业与地理的关系。开设的自然地理课程有:地质学、地图学、气象学等。《奏定学堂章程》还规定在进士馆、译学馆、师范馆开设有关地理课程(见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