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利实践中的地理思想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水利事业在国计民生中的地位从来十分重要,尤其是哺育中华民族的黄河。由于它下游泛滥频仍,给国家安定带来极大威胁。

① 《海国图志》卷九十八,《地球天文合论》。

② 王夫之:《船山遗书·书经裨疏·决九川》卷一。

因此,治河兴利成为朝野上下十分关注的事业,历朝历代都设有整治黄河的专职官员,监督黄河水利工作。清代亦设有“河道总督”等高级官职。专门领导治黄工作。

在清代的治黄等水利实践中,既有许多治水的议论,也有付之实践的计划,其中包含了许多科学的地理思想与理论。

清初治河,主要由靳辅负责,陈潢助理。在治理河道上,他们遵循明代潘季驯的理论“坚筑堤防”、“束水攻沙”,认识到河流水量与泥沙搬运能力成正比的这种科学道理。如靳辅所述:

水势分而河流缓,流缓则沙停,沙停则底垫,以致河道日坏而远道因之日埂。又说:

黄河之水从来裹沙而行,水大则流急而沙随水去;水小则流缓而沙随水漫。沙随水去,则河身日深而百川皆有所归;沙停水漫,则河底日高而旁溢无所底止。①正是由于他们正确把握了这一流水力学原理,因此,在治河方略中便确立了清代继承明代“束水攻沙”的治河方针。同时,靳辅等也是基于这一原理,进一步发展了潘季驯的治河理论。

明代潘季驯在治河时,认为河口淤沙无法疏浚,只有任其自然冲刷,可不必费心于河口治理。②但靳辅他们则认为,根据河流搬运的自然规律,“治水者必先从下流治起,下游疏通,则上游自不饱涨,”并认为:下游“云梯关(今江苏滨河县东)外为重”,“关外之底既垫,则关内之底必淤。”所以,他们治河于云梯关外下游地区,“设兵二百四十名,给船十二只,专令浚堤外到海口一带之淤沙。”③这也是他们对自然规律进一步正确认识和应用的表现。

此外,在河道冲沙工程中,为了加速冲刷黄河下游严重淤积,靳辅等还创立了“川字河”方法,以加大河流冲刷能力。自清江浦以下至河口三百多里的河道里,“于河身两旁近水之处,离水三丈,下锹掘土,各挑引水河一道,面阔八丈,底宽二丈,深一丈二尺,以待黄淮下注。”①这种方法等于在同一河床内形成并列的 3 道河沟(中间为主河),河沟之间为两道沙滩,一经上游河水冲刷,河床内沙滩(二道)便受河水由上而下的左右侵蚀冲刷, 大大增加了河水的冲刷搬运能力,使河道淤积迅速冲去,恢复宽阔的河道(三道河沟合而为一)。无疑,这是以水力侵蚀理论为依据制定的治河措施,是非常明智的。

这些都标志着靳辅等在治黄水利工程中,已比较科学地运用地理理论来指导社会实践工作的进行。

除了靳辅等“以水攻沙”方略在治水中付诸实践,并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外,清代还有不少关于黄河水利的议论,其中也包含了一定的地理思想。

如清康熙时,陈法在《河干问答》①中提出了“论二渎(指黄河与淮河) 交流之害。”认为借清刷黄,对黄河无利而有害。他说“因黄(河)性湍急, 故能刷沙,清水合之,其性反缓,其冲沙也无力。”这样,“不惟不能助黄,

① 《行水金鉴》卷四十七。

② 《河防一览》卷七。

③ 《行水金鉴》卷四十八。

① 《行水金鉴》卷四十七。

① 独山莫氏写本校印(道光本),黔南丛书别集。

反而牵制之。且沙见清水而下沉,是不惟不能刷之,而反停淤之”。因此, “海口之不能日深,未必不受淮之累也。”

明清两代治黄,依据“束水攻沙”的理论,常采用借清助黄以加大水量, 提高冲沙能力,一般说来,根据河流挟沙能力与流速高次方成正比的原理, 借清助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当黄河流量、流速都很大,而淮河助黄水量小时便会产生倒灌现象。再则,当黄河高浓度含沙时,清水加入后是否能促使河道冲刷或淤积,至今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当时陈法已注意到这一问题,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乾隆时,御史胡定曾奏“河防事宜十条”,②其中提出了沟涧筑坝、汰沙澄源的建议。其云:

黄河之沙多出自三门(峡)以上及山西中条山一带破涧中,请令地方官于涧口筑坝堰,水发沙泄涧中,渐为平壤,可种秋麦。这表明他已认识到黄河泥沙主要是由于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所造成的,所以,提出在黄土高原地区的丘陵沟壑区打坝拦泥,淤地种麦的措施。这个建议,与中国目前依据黄河水沙原理,在黄土高原地区采取的沟底打坝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完全相同的,但它早在 200 多年前被认识和提出,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遗憾的是, 胡定的这一重要见解当时并未被注意和采纳,但它仍然反映出那时人们对黄河水性、水沙规律的正确认识水平。

嘉庆时,河督康基田在《河源纪闻》①中曾谈到他关于河流的河势常态的正确认识。他说:

河中溜势迁转不一,随水之大小而易其方,不可不权其变,如水小归槽, 水大走滩,水之常性也。又说:

水小力聚于上湾,水大力猛,⋯⋯则其力在下湾。

即正确指出:黄河下游水小时,一般河水归槽,比降变缓,水流随湾而行,冲力在上湾转折处;水大时,比降增大,溜势取直,冲力集中在下湾。在清代有关黄河水利实践的理论中,魏源关于黄河下游河道的认识值得

一提。其中包含了他关于黄河下游地理形势、黄河水性等多方面的正确地理观念。关于黄河下游河道流向,他认为黄河北去由大清河入海是一条好的出路。他首先从黄河下游地理形势上分析,说:“地势北岸下而南岸高,河流北趋顺而南趋逆,故挽复道,北难而南易。上游北决,则较下游其挽回尤不易。”“然则河之北决,非就下之性乎?每上游豫省北决,必贯张秋运河, 趋大清河入海,非天然河槽乎?”他已认识到,一旦黄河由河南省北决,必然夺大清河入海,而且河决开封以上(封丘),东北流经山东入海为最佳地点。他说:

近日黄河屡决,皆在南岸,诚为无益;即北决,而仅在下游徐、沛,归德之间亦无益;惟北决于开封以上则大益。何则?河、济,北渎也,而泰山之伏脉界其中,故自封丘以东,地势中隆高起,而运河分水龙王庙,遏汶成湖,分流南北以济运,是河本在中干之北,自有天然归海之壑。

所以,他主张对北道大清河等加以整治,使之成为黄河下游备道。他还预见到铜瓦厢改道以前的黄河下游河道(由江苏入海)不会维持很久,大改道已成必然趋势。因而,他进一步指出:“由今之河,无变今之道,虽神禹

② 《续行水金鉴》卷十一。

① 独山莫氏写本校印(道光本),黔南丛书别集。

复生不能治,断非改道不为功。人力预改之者,上也,否则待天意自改之, 虽非下士所敢议,而亦乌忌不议。”①他认为,既然旧河道难以维持,不如有计划地进行人工改道为好,否则黄河就要自找出路(泛滥决口改道)。

事实上,在魏源这一论述后不久,咸丰五年(公元 1855 年)黄河即在兰阳铜瓦厢决口改道,果真北行,沿大清河入海。这充分说明魏源分析的准确性。

关于华北平原上的漳河、永定河的治理,魏源通过实际考察,也提出过不少颇有见识的建议。他指出:在华北平原采取当时流行的“筑堤束水法” 治河,不是因地制宜,而是“逆水性”。主张“以不筑堤为上策,顺其性作遥堤者次之,强之就高,愈防愈溃,是为无策”。其理由是漳河、永定河两岸,沙土占十之八九,胶泥仅十之一二,若以沙土筑堤,旋成旋溃,即使不溃决,也愈淤愈高,遇盛涨必建瓴而下,“其害十倍”。①从区域地理特性来看,魏源的这种论述包含了他对当地地理、水文环境的正确认识,是十分有见地的。

① 以上引文见《魏源集·筹河篇》。

① 以上引文见《魏源集·筹河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