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的可获性
企业的盈利水平与发展,从根本上说,与企业满足市场需求的程度和能力直接相关。因此,市场的可获性,即企业扩大原有市场份额的可能性与进入新市场的壁垒的高低,就成为了对企业竞争战略选择的一个决定性的约束条件,扩大原有市场份额的可能性,显然与相对于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的企业竞争优势的大小和产品直接服务于的消费者群体的规模有直接的关系。在消费者群体规模不变或增长幅度不大的条件下,假若企业能够在营销和价格策略上形成对竞争对手明显的优势,那么就很可能会成功地挤占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同样,在消费者群体规模易变,特别是增长迅速的需求领域中, 如中国实际改革开放初期的各种家用电器、服装市场,企业对市场份额的占有往往直接与企业的生产能力,即能够生产多少有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市场的可获性是高的。相反的情况,可能表现在企业获取对竞争对手的优势或根本无法实现,或代价很高,如竞争对手在价格竞争上更具有优势;也可表现在由于其它替代技术与产品的出现,而使原有消费者群体的规模在不断地缩小,从而导致市场的可获性低。
进入新市场的壁垒,典型的如进口关税,实际上涉及的是这样一类广泛的问题,即进入一个“陌生”市场(新产品与原有市场、原产品与新市场, 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成本会有多高。在这方面,既存在着尽管产品在新市场中有广泛需求,但进入却要付出极高的代价的现象,如中国的各种美味食品进入美国市场就要受到极严格甚至苛刻的检验,中国的传统中医成药在欧洲市场就很难取得销售许可,而中国也根据卫生条例,严格限制来自美国的小麦和其它国家的血清制品等等;也存在着市场壁垒不高,但市场需求规模相当不确定或消费者“自发性”地抵制产品销售的现象,如日本的石英手表在避开传统的手表专营销售渠道进入各种百货商店时,尽管其式样新颖、走时准确和价格低廉,但也是经过几年才形成需求规模的;而像烟、酒等嗜好品,由于其与不同区域消费者的口味、历史传统和文化偏好关系密切,因而向新市场的渗透往往会受到消费者本身的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