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概念的演变

人类的决策活动自古有之。在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决策活动,甚至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以前。像《通史》、《资治通鉴》、《孙子兵法》等流传百世的历史巨作,都大量地记载了我们祖先的决策经验与教训。

但是,与此相比,人们对决策概念的形成则要晚得多。尽管现在已无法考证是谁最先使用决策这一词汇的,但决策被广泛地应用于经济管理领域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而在我国,决策这一概念的流行则主要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后。

传统的决策概念,是把决策看作为是一种“瞬间的”一次性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承担者是拥有合法权力的领导者个人。因此,决策即“拍板定案”, 决策是领导者所独具的特殊职能这一认识,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广泛地流行于企业管理理论中。

究其原因,一是在生产不很发展,科学技术比较落后,事物发展变化的进程比较缓慢的情况下,领导者个人的阅历、经验、直觉和判断力在决策中显然起着关键的作用;二是本世纪初开始的以泰罗为代表的科学管理运动, 中心是在企业的经营方针已定的前提下,通过对动作与时间、工作衡量标准、工作评价、工作程序、报表、厂房布置、人机配合以工作者的“能量限度”、“速率”、耐久性等进行的全面研究,解决最大限度的提高工人的生产效率问题(注 2)。在科学管理学派的影响下,管理理论普遍地忽视对决策过程本身的研究。认为“决策只不过是总的方针的公式化而已”(注 3)。这种传统的管理观念,导致了在管理理论研究中对决策过程的排除,使决策变成了少数上层人物的谋划和领袖人物的超凡天赋。

本世纪 40 年代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环境的迅速变化,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人们在动员和组织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复杂的战时实践活动中所创造和积累起来的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知识,对人们在战后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由于战争的原因,几乎整个世界都认识到了管理的作用,并且有了加强管理的强烈愿望”(注 4)。管理者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市场变化频繁和信息传递迅速,经营决策的正确与否,及时与否,对企业的发展乃至生存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实践对理论提出了迫切的要求。40 年代中、后期,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心理学教授赫伯特·A·西蒙在《管理行为——管理组织决策过程的研究》一书中,系统地批判了微观经济学和管理理论赖以建立的哲学基础,即理性和最大化或最佳原则,提出了“有限度的理性”和“令人满

意的准则”这两个基本命题和决策过程理论,从而使传统的决策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西蒙等人认为,组织就是作为决策者的个人所组成的系统。决策贯彻于管理的全过程。制定计划的过程是决策;在两个以上的备择计划中选择一个, 也是决策;组织的设计、部门化方式的选择、决策权限的分配等,是组织上的决策问题;实际成绩同计划的比较、控制手段的选择等,是控制上的决策问题;而所有这些决策活动,又是在组织的不同等级层次中被分解和实现的, 因此,决策贯彻于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管理就是决策(注 5)。

以往的管理理论,注重的是决策结果的合理化问题,把决策仅限于从几个备选方案中选定一个这样一种“拍板定案”的行动。而西蒙等人的决策理论,则把重点放在决策过程本身的研究上,他认为,“在组织决策当中,几乎没有任何一项决策是由单独一人制定出来的,即使采取某一行动方案的最后责任明确地落在某人肩上,我们也总能够通过研究其决策制定方式发现, 决策各部分的内容是从参与其前提形式的很多人那里,经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信息沟通渠道,传递而来的。当所有这些组成部分都已被识别清楚了的时候,做出正式决定的那个人的贡献,看来的确是一种比较次要的贡献了”(注 6)。

因此,决策是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在各种不同方案中进行选择的一种有组织的行为。在这个概念定义中,“在各种不同方案中进行选择”,包括着从搜集情报、拟定方案、选择方案到方案评价等决策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活动;而“有组织的行为”则表明这些活动是在一个组织中的各个部门和不同等级层次上有序地进行的。

决策概念的历史演变及现代决策理论的建立,在西方起始于 40 多年前。而在我国,则要晚近得多。实际上,在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无论是经济学还是管理学,甚至连“决策”这个词汇都很少采用。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长期的闭关锁国和拒绝一切外来文化的高压政策,阻隔了我们与外国之间的交往。尽管我们在艰辛的生产实践中,创造出过诸如“两参一改三结合”、“班组管理”、“合理化建议制度”等等许多至今仍具有生命力的管理制度和经验,但在当时极左路线的领导下,它们不可能被提高到理论的高度;二是源自于原有的高度集权式的经济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企业仅是纯粹性质的生产单位,或者是“生产车间”(注 7),它的生产计划、固定资产投资、组织机构设置、物资供应、产品销售以及人事管理等等方面的活动,都是在国家的直接计划和行政命令下进行和完成的。因此,作为企业,它缺乏自己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因而也没有或没有必要具有自主的生产经营的决策权;作为企业的领导者,他们既是国家对企业实行直接管理的代表,又是国家计划和一切政策、行政命令的传达者和贯彻者,因而他们所做出的决定并不需要真正意义上的选择;作为企业的职工,在这种情况下, 也不需要参与任何可以导致或影响企业领导作出抉择的活动,他们是具体计划和指令的执行者,因而在他们看来,“拍板定案”确实只是领导才具有的权力。显然,在这种体制条件下,既不可能自发地产生对传统决策概念的批判,也不可能产生建立现代决策理论的需求。

1978 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任务。改革率先从农村开始,并迅速地扩展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

1980 年,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主要标志的城市经济计划体制改革、财政

体制改革、价格体制改革、流通体制改革、企业领导制度改革等等相继出台, 使我国经济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济地位的确立,市场机制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在实践上提出了对经济与管理理论的迫切要求。

但是,面对这些迫切的要求,我们却缺乏充分和成熟的理论准备。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使我们不得不在相当广泛的程度上首先引进国外各种经济与管理理论,接受和采用那些被国外理论界公认的概念、定义和术语;另一方面,继而在实践上,在需要解决和研究的众多特殊而复杂的问题过程中, 又必须建立符合我国情况的经济与管理理论。有关企业经营决策以及一般决策理论的研究。同样也带有类似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