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决策方案的比较
企业经营决策的一个最典型的特点就是风险性。这个特点在越高层次的决策中显露得越明显。因此,为了避免这种风险恶性循环,同时也为了使决策能够最有效地利用市场的机会和调动企业有限的资源,作为决策方案形成后的一个合乎逻辑的工作,就是要对各种已提出的决策方案进行评价和比较,以便最终作出决定。
在理论上,由于过程序列和论述逻辑的需要,一般都把对决策方案的评价和比较置于决策方案提出和形成之后。但实际上,这类评价和比较活动在决策方案的形成过程就已经普遍存在着了。然而,即便如此,在很多情况下, 特别是在高层次的和重大的决策中,决策者所面临的往往是两种以上的决策选择。因此,方案比较和评价不仅是一种理论上的名义过程,而且也是企业经营决策必须进行的一种实际过程。
任何评价和比较都需要一定的标准以及相应的方法,评价和比较决策方案的标准是以企业经济目标能否最大限度的实现为基本依据的。它要涉及以下几个基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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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经济目标中哪些是应当优先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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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这些经济目标所运用的手段及所需的资源是否是最为经济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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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实现这些经济目标所要承担的风险有多少,它是否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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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或减少决策风险,是否有可行的备选方案?
在这几个基本问题中,都包含着一系列需要回答和比较的更为具体的问
题。西方企业在评价和比较各类决策方案时,一般所采用的方法包括如优先值法、成本收益法和风险分析法等(注 29),在应用的对象上,这些方法又
都可涉及技术、经济、市场、资源等方面。优先值法又叫权重法、比重法, 是一种以企业目标价值序列为评价和比较各类决策方案“满足目标程度”的方法,因而它被应用的前提是企业事先确定的鲜明的目标价值标准及未来的战略意图。成本收益法是一种用于比较各类决策方案经济效益或投入产出效果的方法,属于这类方法并在西方企业被普遍运用的方法如投资计算法、成本与效果分析和收益价值分析等方法(注 30)。风险分析法则是用于比较各类决策方案所需承担风险及其减少或避免风险能力的方法。对西方企业来说,承担风险既意味着把握住市场机会而需要付出的“代价”,同时,也意味着要有准备地承担经济及其它损失。因此,西方企业在评价和分析各类决策方案中十分重视风险分析,最普遍运用的方法,如敏感性分析、多情况分析和可能性分析等。这些方法主要用于分析产生各类决策方案的重要依据的可靠性和在假设不同情况下,其目标实现水平及代价的变动(注 31)。
这种评价与比较活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功能,是导致对各类决策原方案的修正、综合和取长补短。因此,对决策方案评价和比较的实际意义,是在于尽可能地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西方企业的这类活动中,它所涉及的不仅是决策方案提出的要实现的各类目标,而且还更为重视的是决策方案本身的可靠性,即它所依据的信息是否准确,它对环境的预测是否客观,它所要动用的资源和技术手段是否是可支配的和可行的,以及当它所预测的或假定的决策条件发生其它变化时是否仍具有较强的适应性,等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企业具有较强的自我约束力,使企业在决策中更倾向获得持续稳定的收益保证,而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参与者的债权人(银行),也要承担投资风险并对决策方案的可靠性进行严格的审议; 同时,市场经济为企业进行目标和手段选择也提供了较宽广的范围和可能性,使企业能够相当灵活地选择和调整各种不同的战术手段,因此,通过评价和比较各类决策方案的活动,企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决策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一种“模似客观”的考核和检验。
与之相比,我国企业的经营决策过程对方案的评价和比较活动似乎还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和运用严肃的科学方法。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首先直接与体制及企业的经营机制有关。在现行体制下,由于我国企业还未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还不能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后果承担直接的和最终的责任,因而对它来说,事实上“不存在”决策的风险性。这导致了企业预算约束的软化,企业表现出强烈的投资扩张冲动,同时又极不重视成本收益分析。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评价和比较各类决策方案的活动, 合乎逻辑地更为重视决策方案所提出的经济目标的水平,而忽视对这些经济目标本身是否可靠。是否客观的检验,特别是在现行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下,企业的投资冲动受到地方政府行政力量的鼓励和保护,使企业决策方案所“制订”的目标水平成为企业争取投资和地方优惠条件的“诱人的砖码”, 因此,这种机制本身造成了企业一方面追求决策目标水平“理想化”的倾向; 另一方面,又使企业在评价和比较各类决策方案中,忽视甚至有意回避决策方案实施中会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实际风险。
其次,主要也是由于同一原因,尽管我国在政策和法律上都对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规定了较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进行可行性论证的有关内容及方法, 但在实际上,可行性论证仍存在着相当多的不可靠性成份,并受到各种行政力量的干预。同时,在企业不能自负盈亏的机制条件下,有限制地放开企业
的自主投资权和地方主管部门的项目审批权,为企业和地方政府采取“钓鱼工程”的手法争取投资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而在经济紧缩的和严格控制企业投资的时期,由于企业即使是日常性的投资改造都要经过层层审批,因而促使企业产生了争取更多投资项目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对企业各类决策方案本身的评价与比较,实际上已处于次要的地位,并使这类活动的性质本来应有的客观性、批判性演变为有着明显的主观倾向和“说服性”的特点。
第三,与西方企业相比,我国企业在评价和比较企业各类决策方案所运用的方法上,也更多地带有主观的、定性的和经验性的特点,而且企业对决策方案进行评价和比较的着重点往往并不放在决定决策方案是否能够准确和实现的重要依据,假设前提或环境条件方面。正如我们在上面所说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企业进行决策活动所依赖的信息基础有直接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很难从更广阔的视野、更丰富的信息和更多的不同角度出发, 来评价和比较各类决策方案的优劣。
总之,对我国企业来说,评价和比较决策方案的活动并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它“服从于”决策,而不论决策本身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