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参与普及法律常识教育

一九八五年中共中央作出向全国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决议后,军队各级政法部门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加了全军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总政宣传部、保卫部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抽调人员组成了全军普及

法律常识教育办公室,对这项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军队各级政法部门在部队进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中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参与制订了全军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三年规划和具体教育实施方案。二是参与编写普法教育的基本教材和教育辅导材料。解放军军事法院和总政宣传部组织编发了《法律知识读本》、《法律常识》课本和《法律选编》、《案例选编》等材料。各级政法机关还结合部队实际,制作录音、录像,印制小册子等大量教育辅导材料,保证了部队普法教育的效果。三是进行普法教育试点和培训教育骨干,抓典型并总结推广经验。四是上法制课,向官兵系统地讲授法律知识。许多政法部门根据普法教育规定学习的“九法一条例”①,联系部队的实际情况,编写通俗易懂的教材,深入部队巡回上课,使法制教育系统、实在。五是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会,开展学法用法征文、撰写法制论文、宣传法制一封家信、举办法制图片实物展览等活动,把法制教育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