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党委领导,实行综合治理

预防犯罪工作涉及部队管理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官兵关系、军民关系、物质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与战士家庭、社会和部队驻地治安状况也有密切联系。因此,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

运用政治的、思想的、文化的、法律的、行政的等多种手段,实行综合治理。首先,党委领导是关键。各级党委高度重视,真抓实管,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军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在党委领导下,重点抓好机关各部门的组织协调,经常召集他们分析形势,共同研究部署部队预防犯罪工作。其次,实行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责任范围,该哪个部门办的事, 哪个部门就应该主动去办,在哪个环节出了漏洞,就应该由哪个环节的主管部门负责。进而调动各部门、广大干部战士做好预防犯罪工作的积极性。第三,军队政法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主动抓预防犯罪工作,积极给党委当好参谋,经常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对基层预防犯罪工作的指导,并结合办案,对部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分析发案原因,找出薄弱环节,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以推动预防犯罪工作。第四,加强同部队驻地周围群众及地方政府的联系,开展军警民联防,使预防犯罪工作在各个方面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