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治工作的作风

军队政治工作,具有鲜明的党性特点,中国共产党的作风就是军队政治工作的作风,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倡导和培育了自己的优良作风。一九四五年四月,毛泽东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中指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中产生了新的工作作风,这主要的就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①一九四九年三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①一九七八年八月十八日和同月二十三日,邓小平先后在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闭幕词和中央军委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针对新时期的新特点,要求全党和军队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泽东为中国共产党树立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批评和自我批评、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和作风。一九七八年七月颁布的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印发的军队《政治工作条例》(试行本),都提出军队政治工作要继承和发扬中国共产党的以上优良作风。新中国成立以来,军队政治工作坚持和发扬了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正确地解决各种矛盾,处理各种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全军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