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军队内部、军队与地方之间,经济、民事纠纷日益增多;随着国家法制的逐步完备和部队官兵法制观念的提高,解决部队官兵的涉法问题,也由行政手段逐步转向法律手段。为此,军队各级政法机关把广泛开展法律咨询、为部队提供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帮助部队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针对部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宣传有关经济法规,帮助审查、修改经济合同,及时预防和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二是帮助部队调解经济、民事纠纷,协助官兵进行诉讼,解决家庭、婚姻、财产继承等纠纷。有的还结合办案或派出法律咨询小组深入部队提供法律服务,为官兵排忧解难。三是帮助部队建立法律服务机构,提高部队自身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全军许多单位成立了法律顾问处,有的部队基本形成了法律咨询网络,达到连有咨询员、团师有咨询组、军有咨询处。群众性的法律服务组织起到了处理涉法问题的顾问作用,深入学法的辅导作用,预防犯罪工作的骨干作用, 深受广大官兵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