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基层入手,开展预防犯罪工作

(一)切实抓好“三防”。首先,把好政治审查关,防止敌对分子、坏分子和其他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人混入部队。政治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本人历史、现实表现等。在新的历史时期,主要是看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态度,特别是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征集新兵、雇请职工和招收军校学员时,都认真进行政治审查。对入党、提干、转志愿兵,以及调入飞行、舰艇、尖端科研、边防一线部队和首脑要害部门的人员,更注意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其次,大力开展反腐蚀的斗争和教育。经常进行革命人生观的教育,增强干部战士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堵塞各种腐朽思想侵袭的渠道; 严禁淫秽音像制品和书刊在部队传播;警惕境外敌对势力的“心战”策反阴谋;教育官兵和军队职工以及军人家属,不听信谣言,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及时采取措施,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第三,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敌我矛盾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照法律的规定严肃处理;对人民内部的是非问题,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不把实际问题当作思想问题,不把认识问题当成政治问题,不把工作中的差错当成有意破坏,促使矛盾向好的方面转化。

(二)加强防奸保密工作,严守党和国家的军事机密。经常组织官兵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守国家军事机密条例》和有关规定,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指定专人保管文件、机密资料和内部报刊等;严格登记, 定期检查。发现重大失泄密问题,认真追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重视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等,列入基层政治教育计划。结合基层单位的任务、特点和人员的思想情况适时进行教育,使大家认识加强法制的重要性,懂得什么是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用国法军纪,以及各种条令条例、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并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法制教育中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既大力宣扬遵纪守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好人好事,又注意通过典型案例,认真剖析犯罪的原因,引导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部队中形成遵纪守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良好风尚。

(四)搞好驻地社情调查。部队发生的案件,有些是社会上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流窜到部队作案的,有些是军内、军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的。搞好驻地社情调查,及时掌握社会动向,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社会上极少数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对部队进行破坏,防止军队、地方互涉犯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