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事体育训练

朱德曾明确指出:“打仗是格斗,是角力,所以体力锻炼很重要。”① 一九五三年,中央军委规定把体育列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正规化训练的基本课目之一。一九五四年,国防部颁发了体育教令,组织编写了参考教材,摄制了刺杀、器械体操、田径运动、足球和早操等体育训练影片。一九五五年训练总监部设立体育局以后,统一颁发了《体育训练大纲》、《体育工作指南》、

《干部战士年度体育训练规划》,以及有关竞赛、考核等制度的指导性文件。中央军委领导人和总部机关对军事体育训练十分重视。一九五七年,叶

剑英在军事院校会议上提出了著名的“红、专、健”的要求。一九七二年他接见部队体育代表团领导人时,对恢复部队体育工作又作了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部队开展体育活动与打仗的关系。

不少部队在体育运动与军事训练怎样互相结合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曾两次被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和总政治部评为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先进单位的广州军区第 368 团 2 连,针对在山岳丛林中训练爬、登、攀、跃等战术动作的需要,组织干部战士开展跳高、跳远、爬绳、爬杆、登山等活动,取得很好的成绩,提高了指战员的军事素质。一九七九年这个连在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取得显著战绩,被广州军区授予“八姑岭英雄连”的荣誉称号。昆明军区第 126 团先后 13 次武装泅渡金沙江,22 次泅渡澜沧江,14 次泅渡滇池及省内其他主要江河,参加活动者共达 8.6 万多人次,从未损失一人一马,一枪一弹。

体育活动和军事体育训练的开展,明显地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在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参战的 7 个体育先进连队有 4 个连队立一等功,两个连队

立三等功。某团 2 连参战的立功人员中体育骨干占 68%,另一个连队的 22

名体育骨干在参战中全部立了功。全军著名的体育先进单位济南军区第 412 团,一九八五年赴老山前线执行防御作战任务,在山洞、山窝、山的反斜面开辟体育场地,利用作战间隙进行体育活动,锻炼了身体,提高了技能,活跃了生活,培养了勇敢坚韧精神,坚守阵地一年多,出色地完成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