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养两用人才的一些做法

(一)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和先进单位的经验,解放思想,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是新事物,刚开始时,一些领导人存在这样那样的担心。通过学习中央军委的方针,明确地认识到,培养两用人才工作是部队全面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使士兵安心服役,密切官兵关系的必要措施,有利于推动部队全面建设,有利于培养大批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优秀人才,有利于推动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利国利民利军利兵的大计,从而打消了顾虑,许多问题和困难也随之逐步得到了解决,建立了育才基地,训练时间列入了计划,组织编写了训练大纲和试用教材,制订了考核标准和方法,建立了必要的规章制度。解放军出版社编辑发行了一套《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技术丛书》(共 40 种)。许多单位在抓好一般民用技术训练的同时,重视组织学习现代经济管理、计算机和新技术革命等方面的知识, 使培训工作逐步向高层次发展。

(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解决各种思想认识问题。在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的过程中,各部队坚持了育才与育德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把干部战士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对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有的只顾学习专业技术,不愿完成工作任务,有的片面强调个人爱好,不讲军队工作需要等等,均采取循循善诱,耐心疏导的方针。通过思想教育工作,使干部战士有了明确的学习目的,把个人的前途同国家和军队建设的需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确处理做好本职工作同学习民用技术的关系、个人兴趣和部队实际需要的关系,这样,既保护了干部战士的学习热情,又保证了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的活动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努力拓宽培养军地两用人才途径。各部队在培养军地两用人才中,都注意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制宜,各展其长,不搞一个模式。学习的内容根据社会需要和官兵的要求来确定,不贪多求高,要讲究实效,培训形式更加多样。驻城镇的部队大都采取军民共育的办法,办一些业务性、技术性较强的培训班;驻地比较集中的部队依靠这几年建立起来的育才基地、培训中心,搞分期分批培训:驻在农村的部队主要是组织士兵学习种植、养殖技术以及其他可以办到的专业;驻在边疆、海岛的部队,学习民用技术条件不具备,主要是组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经营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乌鲁木齐军区边防某部驻守在天山西麓,担负着 200 多公里边境线的防守任务,环境艰苦,交通不便,驻地的经济文化落后。他们根据地处草原的条件,组织干部战士学习养殖、种植和兽医等技术。东海舰队护卫舰某大队根据舰艇部队的特点,充分发挥专业多、师资力量强、技术设备先进的优势,走出了一条具有舰艇部队特色的育才之路。许多专业技术部队都注意运用自己具有的装备、知识和技术的优势,培养较高水平的军地两用人才。

(四)借助社会力量办学,开展军民共同培育两用人才的活动。经验证

明,军民共育为部队解决民用技术训练的师资、教材、实习场所和考评发证等问题创造了条件,提高了训练质量,井疏通了两用人才的管理使用渠道, 同时也为部队学习改革开放政策提供了社会课堂。总政治部于一九八四年推广了北京军区某团与所在县联合开办 19 个专业技术学习班的经验之后,军民共育工作受到了军队和地方广大干部、群众的重视和欢迎。新疆八一农学院14 名教授和干部主动给军委领导人写信表示,要为部队培养两用人才作贡

献。甘肃省武威铁路分局抽调 10 名工程技术人员,带着拖拉机、翻斗车、发动机、电动机以及教材,无代价地为兰州军区某团办速成学校。国务院农牧渔业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根据农牧渔业部关于实行军地 联合办学的建议,于一九八五年三月联合发出了《关于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的实施意见》,就农业中等专业学校为部队培养两用人才的办学方式、学习年限、学制和办学条件等作出了规定。一九八六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在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沈阳军区政治部《关于佳木斯市和驻佳部队共同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情况的报告》的通知中,要求各地把这项活动作为整个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一个组成部分,采取具体措施,积极予以支持。到一九八七年底,全国约有 700 个县、市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与部队开展了共育活动。

(五)科学安排计划,妥善解决工学矛盾。在培养军地两用人才过程中, 干部战士强烈的学习愿望和部队的工作往往发生矛盾。为了妥善解决工学矛盾,许多部队注意科学安排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干部战士学习,适当控制脱产学习人数;要求在职学习的干部战士坚持以工作为主,自学为主,业余为主,保证工作学习两不误;在制定计划和实施计划中,重质量,讲实效,力戒高指标,始终抓紧上课、考试、验收等环节,扎扎实实抓落实。海军潜艇某支队针对出海训练频繁,海上持续时间长,检修任务重,占用时间多的特点,采取了 4 条措施:(1)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每次轮训人数控制在 8% 以内,根据培训对象所担负任务的轻重缓急,确定参加培训的具体时间;(2)兼职顶替,派员代职。当艇上的某些岗位因抽调人员学习出现空缺时,则采取各种调整措施加以顶替;(3)通盘调配,抽余补缺。出航艇上出现专业人员缺位时,司令部在全支队范围内临时抽余补缺;(4)机关包艇,司政后机关混合编组,每个组联系一艘艇进行具体帮助。由于他们较好地解决了工学矛盾,收到了良好效果。

(六)军、政、文、民训练统一纳入教育训练计划,加强对民用技术训练的领导。一九八四年一月,中央军委发出文件,要求把民用技术训练列入教育训练计划。根据这一精神,各部队都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其基本做法是:

(1)把民用技术训练作为新时期部队教育训练的组成部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司、政、后机关分工协作,对军事训练、政治教育、科学文化教育、民用技术训练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保障,统一考核验收。(2)依托师团机关业务科股、军事训练场所、专业分队、生产经营单位和军民共建点,建立一批民用技术培训基地(点)。(3)为了保证战士首先学好军事技术和本职业务,采取升级、奖励等办法,在培养合格的革命军人的基础上, 培养合格的两用人才。(4)组织生产和技术服务等活动,以才生财,以财育才,形成良性循环,并为两用人才发挥经营管理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实习机会。这样做,较好地解决了军、政、文、民训练之间的矛盾,使民用技术训练的人、财、物和效果得到了基本保证。

(七)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各部队把服役期满的从事军地不通用专业的农村籍战士作为民用训练的重点。对其他战士,则区别情况,分类培训; 从事军地通用、半通用专业的战士以强化本职训练为主;对实际文化水平未达到小学毕业的战士主要进行初等文化补习;对城镇籍战士和报考军事院校的骨干主要安排补习初、高中文化。为进一步调动战士练乓习武的积极性, 许多部队规定,军事训练不及格者不得参加专门组织的民用训练;对立功受奖、军事训练成绩突出的,优先安排学习民用知识和技术。培训人数要适合部队承受能力,提高培训质量。

(八)立足实际,讲求实效,使培训内容更加符合部队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各部队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立足现有条件,面向社会需求,不断调整培训内容。首先,从部队需要出发,强调以军为主、军地通用,多数部队保留和增设了财会、烹任、农副产品加工、新闻写作等军地通用项目,引导战士立足本职成才,使这项工作更好地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其次,实行智能和技能培训并重,适当加大了学习民用知识的分量,既节约了经费,减少了部队的组织工作的难度,也增强了战士退伍后参加经济建设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