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通过办案,开展法制教育

在军事审判工作中,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都坚持公开审判制度: 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依法公开宣判,充分利用罪犯的犯罪事实,对部队进行生动、具体、形象的法制教育,并尽量到被告人原在单位或发案地开庭, 扩大对部队的教育面和教育效果。在庭审和辩论阶段,结合案件中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揭露犯罪及其社会危害性,深挖犯罪根源,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宣布判决时,对犯罪原因及应吸取的教训就案讲法,增强旁听人员对法律的理解,从而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