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萧齐(公元 479—502 年)

萧齐(南齐)官制,与刘宋大体相同。《南齐书·百官志》载:“齐受宋禅,事遵常典,既有司存,无所偏废”。

中枢机构设“尚书台”,有尚书令 1 人,第三品,总领尚书台 20 曹。为

内台主,若无令,则以左仆射为台主,与令同。左仆射领殿中、主客 2 曹;

吏部尚书 1 人,第三品,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 4 曹;度支尚书 1 人,

第三品,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 4 曹;左民尚书 1 人,第三品,领左民、

驾部 2 曹;都官尚书 1 人,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 4 曹;五兵尚书,领

中兵、外兵 2 曹,祠部尚书领祠部、仪曹 2 曹,与右仆射通职,不俱置;另

有起部尚书,若有建筑宫庙时临时设置,事毕即罢。此外,还有左右丞各 1 人,为第六品。

自令、仆以下 7 尚书 20 曹各置有郎中,又有武库令 1 人(属库部),车

府令 1 人(属驾部),公车令 1 人,大官令、丞各 1 人,大医令、丞各 1 人,

内外殿中监各 1 人,内外骅骝厩丞各 1 人,材官将军 1 人,司马 1 人(以上均属起部或属领军)。

武职官有领军将军,中领军;护军将军、中护军。诸将军皆敬重领、护两将军。但诸王为将军,道路相逢,则领、护必须让道。其下置长史、司马、五官、功曹、主簿等。自两晋以来称领、护二将军、左右二卫将军、骁骑将军、游击将军为六军;前军将军、后军将军、左军将军、右军将军为四军; 屯骑、步兵、射声、越野、长水为五校尉;此外,还有虎贲中郎将,冗从仆射、羽林监、积射将军、疆弩将军、殿中将军、员外殿中将军、殿中司马督、武卫督军、武骑常侍等。自二卫(即左右二卫将军)、四军、五校尉已下, 称为“西省”,而散骑为“东省”。

萧齐东宫置官也颇为详密:除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詹事外,还有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太子仆、太子门大夫、太子中庶子、太子中舍人、太子洗马、太子舍人。以及太子左

右卫率、太子翊军、步兵、屯骑三校尉、太子旅贲中郎将、太子左右积弩将军、太子殿中将军、员外殿中将军、太子仓官 令、太子常从虎贲督等。

总之,萧齐官制比刘宋较为繁密。其官品也用九品制(但州刺史乃称“二千石”)。

附:萧齐中央官制简表

部门

官 名

品 级

备 注

录尚书事

特命,不常置

尚书令( 1 人)

第三品

萧齐官制,一如刘宋,此表仅列

“尚书台”之组织,以见其中枢

机构组织概况

左、右仆射(各 1 人

第三品

尚书令总领尚书台 20 曹。无

“令”时,则以“左仆射”为台

(尚

吏部尚书( 1 人)

第三品

领吏部、删定、二公、比部

台)

曹(此处之“曹”,相当于后世

之“司”)

度支尚书( 1 人)

第三品

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曹

左民尚书( 1 人)

第三品

领左民、驾部 2 曹

都官尚书( 1 人)

第三品

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

五兵尚书( 1 人)

第三品

领中兵、外兵 2 曹

祠部尚书

第三品

祠部与“右仆射”通职,领殿中

主客 2 曹,不俱置

起部尚书

兴建宫庙时设置,事毕省去

左、右丞(各 1 人)

第六品

郎中

各曹均设郎中

三、萧梁(公元 502—557 年)

萧梁官制,初行九品制,大体如宋、齐。《隋书·百官志上》说:

梁武受命之初,官班多采宋、齐之旧,有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将军、大司马、太尉、司徒、司空、开府仪同三司等官。

至天监七年(公元 508 年),定十八班之制,以班多为贵;同班者,以居下为劣。天监年间,又重定九品与禄秩之制,规定一品之秩为万石;二、三品为中二千石;五、六品为二千石。两种制度同时并行。其中枢机构主要官员有:

尚书省

置尚书令 1 人(十六班);左、右仆射各 1 人(十五班);又置吏部、

祠部、度支,左户、都官、五官六尚书各 1 人(十四——十一班);左、右

丞各 1 人(九——八班),又有吏部、删定、三公、比部、祠部、仪曹、虞曹、主客、度支、殿中、金部、仓部、左户、驾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库部、功论、中兵、外兵、骑兵等郎共 23 人。令史 120 人,书令史 130 人。

尚书省出纳王命,敷奏万机。尚书令统领尚书省。仆射为尚书副令,又与六尚书分领诸曹,尚书令阙,则左仆射为省主。祠部尚书不常置,以右仆

射主其事。若左、右仆射并阙,则置尚书仆射,以掌左事,置祠部尚书,以掌右事。但是,尚书仆射、祠部尚书均不常置。另有起部尚书,在营造宗室时设置,事毕则省,把起部诸事分属都官、左户两尚书。左、右丞,辅佐尚书令、仆射处理尚书省诸事。左丞掌台内,分职仪、禁令、报人章、督録近道文书章表奏事,并纠察不法官吏。右丞掌台内藏及庐舍、各种器物、督録远道文书章表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