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萧齐(公元 479—502 年)
萧齐(南齐)官制,与刘宋大体相同。《南齐书·百官志》载:“齐受宋禅,事遵常典,既有司存,无所偏废”。
中枢机构设“尚书台”,有尚书令 1 人,第三品,总领尚书台 20 曹。为
内台主,若无令,则以左仆射为台主,与令同。左仆射领殿中、主客 2 曹;
吏部尚书 1 人,第三品,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 4 曹;度支尚书 1 人,
第三品,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 4 曹;左民尚书 1 人,第三品,领左民、
驾部 2 曹;都官尚书 1 人,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 4 曹;五兵尚书,领
中兵、外兵 2 曹,祠部尚书领祠部、仪曹 2 曹,与右仆射通职,不俱置;另
有起部尚书,若有建筑宫庙时临时设置,事毕即罢。此外,还有左右丞各 1 人,为第六品。
自令、仆以下 7 尚书 20 曹各置有郎中,又有武库令 1 人(属库部),车
府令 1 人(属驾部),公车令 1 人,大官令、丞各 1 人,大医令、丞各 1 人,
内外殿中监各 1 人,内外骅骝厩丞各 1 人,材官将军 1 人,司马 1 人(以上均属起部或属领军)。
武职官有领军将军,中领军;护军将军、中护军。诸将军皆敬重领、护两将军。但诸王为将军,道路相逢,则领、护必须让道。其下置长史、司马、五官、功曹、主簿等。自两晋以来称领、护二将军、左右二卫将军、骁骑将军、游击将军为六军;前军将军、后军将军、左军将军、右军将军为四军; 屯骑、步兵、射声、越野、长水为五校尉;此外,还有虎贲中郎将,冗从仆射、羽林监、积射将军、疆弩将军、殿中将军、员外殿中将军、殿中司马督、武卫督军、武骑常侍等。自二卫(即左右二卫将军)、四军、五校尉已下, 称为“西省”,而散骑为“东省”。
萧齐东宫置官也颇为详密:除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詹事外,还有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太子仆、太子门大夫、太子中庶子、太子中舍人、太子洗马、太子舍人。以及太子左
右卫率、太子翊军、步兵、屯骑三校尉、太子旅贲中郎将、太子左右积弩将军、太子殿中将军、员外殿中将军、太子仓官 令、太子常从虎贲督等。
总之,萧齐官制比刘宋较为繁密。其官品也用九品制(但州刺史乃称“二千石”)。
附:萧齐中央官制简表
部门 |
官 名 |
品 级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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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尚书事 |
特命,不常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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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令( 1 人) |
第三品 |
萧齐官制,一如刘宋,此表仅列 |
|
尚 |
“尚书台”之组织,以见其中枢 机构组织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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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
左、右仆射(各 1 人 |
第三品 |
尚书令总领尚书台 20 曹。无 |
省 |
“令”时,则以“左仆射”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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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 书 |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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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尚书( 1 人) |
第三品 |
领吏部、删定、二公、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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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曹(此处之“曹”,相当于后世 |
||
之“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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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支尚书( 1 人) |
第三品 |
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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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民尚书( 1 人) |
第三品 |
领左民、驾部 2 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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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官尚书( 1 人) |
第三品 |
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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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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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兵尚书( 1 人) |
第三品 |
领中兵、外兵 2 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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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部尚书 |
第三品 |
祠部与“右仆射”通职,领殿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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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 2 曹,不俱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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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部尚书 |
兴建宫庙时设置,事毕省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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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丞(各 1 人) |
第六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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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中 |
各曹均设郎中 |
三、萧梁(公元 502—557 年)
萧梁官制,初行九品制,大体如宋、齐。《隋书·百官志上》说:
梁武受命之初,官班多采宋、齐之旧,有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将军、大司马、太尉、司徒、司空、开府仪同三司等官。
至天监七年(公元 508 年),定十八班之制,以班多为贵;同班者,以居下为劣。天监年间,又重定九品与禄秩之制,规定一品之秩为万石;二、三品为中二千石;五、六品为二千石。两种制度同时并行。其中枢机构主要官员有:
尚书省
置尚书令 1 人(十六班);左、右仆射各 1 人(十五班);又置吏部、
祠部、度支,左户、都官、五官六尚书各 1 人(十四——十一班);左、右
丞各 1 人(九——八班),又有吏部、删定、三公、比部、祠部、仪曹、虞曹、主客、度支、殿中、金部、仓部、左户、驾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库部、功论、中兵、外兵、骑兵等郎共 23 人。令史 120 人,书令史 130 人。
尚书省出纳王命,敷奏万机。尚书令统领尚书省。仆射为尚书副令,又与六尚书分领诸曹,尚书令阙,则左仆射为省主。祠部尚书不常置,以右仆
射主其事。若左、右仆射并阙,则置尚书仆射,以掌左事,置祠部尚书,以掌右事。但是,尚书仆射、祠部尚书均不常置。另有起部尚书,在营造宗室时设置,事毕则省,把起部诸事分属都官、左户两尚书。左、右丞,辅佐尚书令、仆射处理尚书省诸事。左丞掌台内,分职仪、禁令、报人章、督録近道文书章表奏事,并纠察不法官吏。右丞掌台内藏及庐舍、各种器物、督録远道文书章表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