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机处

清代在皇帝直接指挥下的最高军政决策和执行机构。雍正七年(公元1729 年)用兵西北,设军机房。雍正十年(公元 1732 年)始正式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在军机处任职者,称军机大臣,通称大军机,无定员, 最多时达 6—7 人,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在皇帝指定下兼任。但任命时亦按各人的资历分别称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其僚属称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掌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乾隆时定为满汉两班,各 8 人,后增至四班 32 人。每班有领班、帮领班各 1 人,满语称“达拉密”。军机处职掌为每日晋见皇帝,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一切重要奏章,为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制的最高发展。

宣统三年(公元 1911 年)内阁成立之后,撤销军机处,以军机大臣改任为内阁之总理大臣、协理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