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营

前锋营是皇帝宫廷的警卫机构。初设于天聪八年(公元 1634 年),当时

叫巴牙喇前哨兵,满语叫噶布什贤超哈。顺治元年(公元 1644 年),定噶布什贤超哈满洲、蒙古八旗,分左右两翼,每翼各设噶布什贤超哈噶喇依昂邦1 人。顺治十七年(公元 1660 年)把“噶布什贤超哈噶喇依昂邦”定汉称为“前锋统领”。

前锋营官兵都是从满洲、蒙古八旗中挑选出来,其职务是:一、守卫紫禁城。紫禁城内,由镶黄、正黄、正白三旗轮流值班,由景运门值班之统领督率,紫禁城外围,由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五旗轮流值班;二、扈从。凡皇帝外出,负责行在宿卫扈从。派前锋参领侍卫 4 人,前锋校 140 人,距御营前后一、二里外,列帐十具以守卫;三、皇帝阅兵,充列前队。

《光绪会典》卷 87 说:“大阅则为首队,介护军以列陈。鹿角(官府衙门外布置的障碍物)开则前进,返则分前锋之半殿焉。”

前锋兵制,以一半人习鸟枪,称为“鸟枪前锋”。基本前锋设队长,鸟

枪前锋设什长,都在前锋兵内选任。每旗队长 6 人,什长 6 人。前锋营的章奏、文移事务,另选一部分人员管理。

此外,与兵部有关的机构还有护军营,专司守卫宫禁;圆明园护军营, 凡皇帝驻园来往,自城至园沿途,本营派护军保卫;步军营,统率八旗步兵和京城绿营的马步兵。

五、司法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