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吉士

明初置,始分设放各署,后专属翰林院。清代制度,翰林院设庶常馆, 凡新进士擅长文学书法者,入馆学习称为庶吉士。三年后举行考试,成绩优良者,分别授以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