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辽代官制简表
(一)辽北面官系中各主要部门的主要职官
部 门 |
官 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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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越府 |
大于越 |
大于越府相当于南面官之“三公”,职位 尊崇,不常置 |
宰相府: 北宰相府 南宰相府 |
左、右宰相总知军国事知军国事设官同北宰相府 |
“宰相”之名正式官称始于辽。宰相府分为南北二府。北宰相府诸官,均在皇族中选任 南宰相府诸官均在外戚中选任(南宰相府 同是北面官,不是南面官) |
枢密院: 北枢密院 南枢密院 |
枢密使等枢密使等 |
枢密院亦分南北二院(南院与北面官相同) 北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群牧”,职权 如兵部 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职权如吏部 |
大王院: 北大王院 南大王院 |
北院大王知北院大王事,北院太师、太保司徒、司空等设官同 北大王院 |
大王院亦分南北两院 大王院“掌部族军民之政”,职权如户部 |
宣徽院: 宣徽北院 宣徽南院 |
宣徽使等同北院 |
宣徽院亦分南北两院 宣徽院“掌御前供应之事”, 职权如工部 |
夷离毕院 |
夷离毕,左、右夷离毕 |
夷离毕院掌刑狱,职权如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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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烈麻都司 |
敌烈麻都 |
敌烈麻都司掌礼仪,职权如礼部 |
大惕隐司 |
惕隐 |
大惕隐司掌皇族之政教,职权如宗人府 |
大林牙院 |
北面都林牙等 |
大林牙院掌文翰之事,职权如翰林院 |
部族官 |
大王(原名夷离堇) 节度使 详稳 石烈 |
部落称“部”,氏族称“族”。契丹有四大部族:五院部、六院部、伊锡部、奚六部 |
诸军官 |
兵马统署司(诸路) 都统副都 统详稳司(诸军) 详稳 |
(二)辽南面官系中各主要部门的主要职官
部 门 |
官 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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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师 |
太师、太傅、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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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 |
少师、少傅、少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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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
太尉、司徒、司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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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密院 |
枢密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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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中书省 |
中书令、大丞相、左右丞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中书侍 郎等 |
省 |
门下省 |
侍中、常侍、给事中、门下侍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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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省 |
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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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 |
吏、户、礼、兵、刑、工 |
尚书、侍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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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 |
御史大夫,中丞、侍郎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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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 |
翰林都林牙、南面林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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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寺 |
卿、少卿等 |
各寺为:太常、崇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 鸿胪、司农等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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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 |
监、少监等(国子监为 |
各监为:秘书、司天、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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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酒、司业) |
子、太府、少府、将作、 都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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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京宰相府 |
左、右相,左右平章政 |
三京:东京辽阳府、中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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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
大定府、南京析津府(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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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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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京留守府 |
留守 |
五京:除上述三京外,增加上京临潢府、西京大同 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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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 |
节度使、副使、观察使、副使、团练使、副使、刺史、同知州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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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
县令、县丞、主簿、县 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