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辽代官制

《辽史·百官志一》对辽代官制有这样一段叙述:

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不以名乱之,其兴也勃焉。太祖神册六年(公元 921 年),诏正班爵。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根据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看出辽代初年的官制与太宗以后的官制是不同的。因此,对辽代的官制必须分两个阶段介绍。

在耶律阿保机即帝位的初期,“官制朴实”,契丹的中央官僚机构是: 在皇帝之下,大体上分为朝官,宫卫与腹心部,族帐。地方机构有部落以及州、县、城的基层组织。

于越是皇帝之下职位最高的大臣;北、南宰相,是皇帝的辅佐;迭刺部夷离堇,是在皇帝统率下,执掌兵马大权;惕隐,专司皇族事宜;决狱官, 专司刑狱。还有一种叫“阿扎割只”,《辽史·百官志一》说,“所掌未详”, 后来设置了枢密院,这个职官就并入枢密院了。又有文班林牙,掌管文书。以上这些官员,后来发展成为一整套北面朝官,即处理全国一切重大事务并偏重于契丹等族各部事宜的朝官。此外,政事令,相当于中原皇朝的宰相; 左、右尚书,相当于副宰相;汉儿司,是管理汉族事宜的朝官。以上这些官员,后来发展成为南面朝官,即处理有关汉族人民事宜的朝官。在耶律保机刚称帝的前几年中,于越是辖底;北、南宰相是萧辖刺、耶律欧里斯;迭刺部夷离堇是迭栗底;惕隐是撒刺;政事令是韩延徽。

宫卫与腹心部:宫卫就是斡鲁朵。这是管理皇帝私人的奴隶、土地、兵马的机构。宫卫下面的瓦里,是禁锢皇族、外戚、大臣之家由于犯罪而降为奴隶的人,以及其他罪奴的机构。腹心部是皇帝私人的精锐武装部队。《辽史·耶律曷鲁传》说:“时制度未讲,国用未充,扈从未备,而诸弟刺葛等往往觊非望。太祖宫行营(宫卫)始置腹心部,选诸部豪健二千余充之,以

① 见《金史·完颜思敬传》,原文脱漏“安谋”两字。

曷鲁及萧敌鲁总焉”。

族帐:包括皇族及遥辇氏九帐。皇族族系和他们的后代所属的司、房、帐的情况,据《辽史·百官志一》的记载列表如下:

由上表可见,后代属於五院司、六院司的,共有五房,称为“二院皇族”; 后代属於孟父房、仲父房、季父房和横帐的,共有一帐三房,称为“四帐皇族”;耶律阿保机本人及其后代,属于“横帐”。“横帐”之称,据《辽史·百官志一》说:“辽俗东向而尚左,御帐东向,遥辇九帐南向,皇族三父帐北向。东西为经,南北为纬,故谓御营为核帐云。”所谓“遥辇九帐”,实指遥辇氏九代可汗的后代各为一帐。

各部落:从阻午可汗时期的二十部发展而来,为“太祖二十部”。其中除了契丹族部落外,又增加了不少因俘虏而置的非契丹族部落。

州、县、城:这是一些主要用以对付汉族俘奴及其他各部落的俘奴进行编管的地方机构或据点,有一部分是设置的商业、手工业集中场所及其管理机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