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中书

清代在内阁中设中书,定额为满洲中书 70 人,蒙古中书 16 人,汉军中

书 8 人,汉中书 30 人,官阶为从七品,掌管撰拟、记载、翻译、缮写之事。清代在进士参加朝考以后,除择优任翰林院庶吉士者外,较次者部分用为内阁中书,经过一定的年限,可外补同知或直隶州知州,或保送充任军机处章京,一般很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