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

古代对辅佐君主治理全国政务之最高官员称“宰相”。宰,主也,治也; 相,佐也,赞也。《吕氏春秋·举难》:“相也者,百官之长也。但历代执行此项任务者,多另设特定之官名,除辽代于其“北面官”中(辽之官制, 分设北面官与南面官两大系统)设“南宰相府”与“北宰相府”,虽各设左、右宰相,但均不以“宰相”为正式官名。历代所用官名与职权各有不同。秦和西汉以相国或丞相为宰相,而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东汉则司徒等于丞相, 与司空、太尉共掌政务,但事实上权力全归尚书。魏晋以后,以“三省”长官即中书省之“中书监”、“中书令”,门下省之“侍中”,及尚书省之“尚书令”、左右“仆射”以及统兵大将、重要大臣有参预政务者,均行使“宰相”职权,但人员无定额,权力之大小亦不尽相同。隋唐时代,则以“三省” 长官为名义上之“宰相”,但仍用原官衔,不用宰相之称。而皇帝则特派其他官(人数不定)加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衔(意即其权力相当于中书省及门下省的长官,可以参与国家政事)为事实上之宰相。宋代直接以同平章事为宰相之官称,与其副职参知政事等合称宰执。神宗元丰时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南宋时又改为左右丞相。元代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丞相、平章政事为宰相,左右丞、参知政事为副相。明初沿元制,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 年)废丞相,由皇帝亲揽政务。永乐初以翰林官入值内廷殿阁,参预机务。其后阁职渐崇,内阁大学士又成为明代事实上的宰相。清雍正时,另设军机处于内廷,于是军机大臣又逐渐成为清代事实上的宰相。但相称仍存, 以授内阁大学士为拜相。一般说来,君主集权之加强,相权即随之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