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清末国家机关的改革

自鸦片战争以后,由于政治上的腐败,加上内忧外患接踵而至,使得清统治者慌了手足。当时有一部分官僚畏惧洋人,认识到清政治的腐败,军备落后,企图寻求资本主义的治世方法,以巩固其封建统治,因而便有意识地提倡“新政”,这就是所谓“洋务运动”。洋务运动和以后改良主义的戊戌变法虽均遭失败,但对清末的历史发展却有一定作用。到了光绪庚子以后, 随着政治改革的同时,也进行了一系列官制的改革,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一、总理衙门的设立

总理衙门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简称,又有称为“总署”或“译署” 的。咸丰十年(公元 1860 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恭亲王奕等在与侵略者签订了投降的《北京条约》以后,便于当年十二月上书请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咸丰在当月就下谕准予设立。原谕是:“京师设立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着即派恭亲王奕、大学士桂良、户部左侍郎文祥管理,并着礼部颁给‘钦命总理各国通商事务’关防。”①此后就在“抚夷局”的基础上成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这个洋务衙门,不仅是办理与洋人交涉通商事务, 而且凡有关洋务的铁路、电报、关税、学校各方面事务,均归其掌理。所以这个衙门几乎成为“洋务内阁”了。清政府的内阁久成虚设,其实权在军机处,到了成立总理衙门之后,军机处也只管对内事件,对外事宜尽归总理衙门了。

总理衙门的职官,仿照军机处的体系,有大臣和章京。大臣有三种:(一)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由皇帝特简,无定员;(二)总理大臣, 以军机大臣兼任,也由皇帝特简,无定员;(三)大臣上行走,由内阁、各部院满、汉堂官内特简,无定员。这三种大臣,初仅 3 人,以后最多增加到

12 人。总理大臣的职掌,据《光绪会典》卷 99 所载是:“掌各国盟约,昭布朝廷德信,凡水陆出入之赋,舟车互市之制,书币聘飨之宜,中外疆域之限,文译传达之事,民教交涉之端,王大臣率属定议,大事上之,小事则行”。这就是说掌管与各国订约、并遵约办事,凡通商贸易,关税、交聘、定界、海防、传教、文书往来等事,都由大臣直接协办,只有重大事项才奏报皇帝

① 《夷务始末》卷 72。

裁决。

担任总理衙门的具体工作是章京。章京有四种:(一)、总办章京(满、汉各 2 人),职掌是:1.综理文书、收支、庶务;2.起草章奏;3.随王大臣办理交涉,担任记录;4.筹办有关外交宴会;5.稽核各种经费。(二)、帮办章京(满、汉各 1 人),协助总办章京办理各项事务。(三)、章京(满、

汉各 10 人),轮流值宿。(四)、额外章京(满、汉各 8 人),职与章京同。章京又称司员。总理衙门的司员,不是每天到署办公,而是每二日为一

班,轮流办事,也就是说每人每月只上班 15 天,其余 15 天在家休息。因当时衙门司员人多,又“必得人人办事,方无迟误”,所以才作这样规定。

总理衙门的办事机构分为英、法、俄、美及海防五股;办理行政事务, 则有司务厅和清档房。与总理衙门有关的机构还有同文馆(学习外国文化、科学的学校)和总税务司(掌各海关征收课税及综理全国关税行政等事务)。

二、添设督办政务处

督办政务处设于光绪二十七年(公元 1901 年)三月,为总办改革政治的特设机关。《光绪东华录》载光绪原谕说:“上年十二月初十,因变通政治, 力图自强,通饬京、外各大臣,各抒所见,剀切敷陈,以待甄择⋯⋯此举事体重大,条件繁多,在体察时势、抉择精当,分别可行不可行,并考察其行之力不力,非有统汇之区,不足以专责成,而挈纲领,着设立督办政务处, 派庆亲王奕、大学士李鸿章、荣禄、昆冈、王文韶、户部尚书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亦着遥为参预。该王大臣等,于一切因革事宜, 务当和衷商榷、悉心详议,次第奏闻⋯⋯其政务处提调各官,该王大臣等务择心术纯正,通达时务之员,奏请简派,勿稍率忽”。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 年),在改组内阁的同时,也把督办政务处改名为会议政务处,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

督办政务处的属员有提调、帮提调、总办、帮总办各 2 人,章京 8 人,

委员 2 人。这些官员初期皆以军机处章京及各部司员兼充。后来都改由内阁、

翰林院官兼任,员额也有所增减。宣统三年(公元 1911 年)改设责任内阁, 以军机大臣为总协理大臣,至此,政务处才被撤销。

三、改设外务部

光绪二十七年(公元 1901 年)六月,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清史稿·职

官六》说:“咸丰十年(公元 1860 年),文宗北狩,特置专官办理抚局,其冬,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命恭亲王奕领之⋯⋯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和约》成,更名外务部,班列各部上。”其改设的原因,光绪的原谕说:“从来设官分职,惟在因时制宜。现当重定和约之时,首以邦交为重,一切讲信修睦,尤赖得人而理。从前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办理交涉,虽历有年所, 惟所派王大臣等多系兼差,恐未能殚心职守,自应特设员缺,以专责成。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着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这就是说,过去总理大臣多是兼差,“未能殚心职守”去“讲信修睦”,所以必须特设员缺,以专司其事。其实,人员的专职与否并不能成为改革机构的理由。真正的原因是总理衙门的职司仍不能满足侵略者的要求。光绪改设外务部,提高外务部的地位以及委派王大臣等,都是根据侵略者的意旨来执行的,这说明清政府的半殖民地化从此又深入一步。

外务部的首官是总理亲王,下有会办大臣、会办大臣兼尚书各 1 人,左

右侍郎各 1 人,左右丞(掌机密文移、综领各项事务)、左右参议(掌审议

法令)各 1 人。其内部组织有四司、一厅、五处。四司:即和会司、考工司、榷算司、庶务司。各司职掌极为广泛,凡与洋人有关事务,均被列入,实是一个洋务衙门。各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 2 人,额外行走各 6 人。一厅:

即司务厅,掌来往文书及一切杂务。有司务 2 人,以翻译官拣补,三年期满, 准作额外主事叙补。五处:即办理俄、德、法、英、日本五国交涉事务。每处各设翻译官 3 人,由同文馆学生及各省学堂学生拣补。

外务部还附设储才馆,以培养外交人才,学习期限三个月至一年。四、改组部、院各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