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尉
始置于秦,两汉沿袭。大县 2 人,小县 1 人,掌一县的治安及军事,历代所置略同。唐代县尉通常为进士出身者初任之官,京畿县尉职位尤重。宋以后减轻,明代始废,其职归典史掌之。
护军
护即督统之意,秦汉时临时设置护军都尉,属大司马府。汉哀帝元寿元年(前 2 年)更名司寇,平帝元始元年(公元 1 年)更名护军,或设中尉, 以调节各将领的关系。魏晋以后,设护军将军或中护军,掌军职的选用,与领军将军或中领军同掌中央军队,为重要军事长官之一。唐以上护军及护军为勋官的称号。后期在神策军设护军中尉及中护军,为禁军统帅,以宦官充任。清代以守卫宫城的八旗兵为护军,设护军统领以下各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