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

官名。唐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宋初用京官知县事,管理一县的行政,有戍兵驻县的,更兼管兵事。因本非县令而管县,故称“知某县事”, 简称知县。明代始正式用为一县长官的名称。清代相沿不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