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监

官署名。汉制:太常,少府,水衡都尉均有都水长丞。西晋始专设“都水台”,掌舟船及水运事务。隋唐改称“都水监”,职掌河渠、津梁、堤堰等事务。长官称“都水监”或“都水使者”。明初并入“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