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军衙门

清代旗兵的最高长官为将军,从一品,与加尚书衔的总督品位相同。因其驻防于地方,所以也称为“封疆大臣”。将军若与总督同驻在一个省区的, 凡会同奏事,必以将军为领衔,可见其地位高于总督。但将军在地方上的实权则远不如总督。清代在全国设将军 13 人,分别驻扎盛京、吉林、黑龙江、绥远城、江宁、福州、杭州、荆州、西安、宁夏、伊犁、成都、广州等地。驻防各地将军的职衔,都冠以所驻地名,如盛京将军、吉林将军。十三将军中以盛京将军所统辖官兵最多,有一万七千多人;以成都将军所统辖官兵最少,只一千九百多人。各将军衙门均设有笔帖式 2—3 人,办理本衙事务。各地驻军,一般有马军、步军,福州、杭州、广州等处还兼有水军。这些官兵都隶属于八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