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部

魏晋尚书有“比部曹”,据《晋书·职官志》说:晋武帝时,于尚书设35 曹,其中有比部曹。隋文帝沿用,设比部侍郎 1 人,属都官尚书,掌诏书

律令、勾检等事。唐於尚书省刑部之下设比部司,置郎中、员外郎各 1 人, 掌勾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宫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 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等。亦於刑部设比部,置郎中、员外郎,掌勾覆中外帐籍。比部的职务实际上是审核性质。因为涉及对官员的行政处分, 故列为刑部之一司。金元以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