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樵

刘昌芝

郑樵字渔仲,学者称其为夹■先生。福建兴化(今福建莆田)人。北宋崇宁三年三月三十日(1104 年 4 月 26 日)生;南宋绍兴三十

二年三月七日(1162 年 4 月 22 日)卒。动植物学。

郑樵出身于仕宦之家。据郑惠元《郑氏族谱》记载,其曾祖郑子堂“补太学,中漕司举,复中本贯”。祖父郑宰,“熙宁三年庚戌(1070)进士”。父亲郑国器是太学生。郑氏为地方望族,到郑国器时,家中还有不少田地。郑国器将一部分田地卖掉,“筑下溪苏洋陂,灌田七百余亩,乡人德之”。他的家庭经济来源就是靠地租、陂租的收入。

郑樵 16 岁开始居夹■山(即东山,在福建莆田县西北),谢绝人事,闭门读书。但南宋动荡不安的社会,使山居生活也不能平静。靖康元年(1126) 金兵包围汴京,第二年汴京沦陷。在民族危机严重的形势下,宋王朝掌权者抗战派与投降派的斗争非常尖锐,百姓的抗金斗争热情则十分高涨。年轻的郑樵和堂兄郑厚曾联名致书签枢密院事宇文虚中、给事中江常,表示要以自己的才干为朝廷效力青年时的郑樵相当自负,他自信一旦得到起用,一定能胜任朝政大事。但不论是宇文虚中还是江常,都没有提拔他们。郑樵的爱国热情没有得到发挥的机会,从这以后,便专心致志于他的著述生涯。

南宋时福建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学术也相当发展,藏书尤其丰富, 为郑樵著书立说提供了有利条件。他在夹■山上刻苦读书的 30 年中,曾周游名山大川,搜奇访古。遇藏书家,郑樵向他们借阅图书,和他们共同切磋讨论。为了完成著述,他还结交了一些朋友。除文人学士和藏书家外, 还有看重郑樵的学问和他交往的李纲、赵鼎、张浚等。他的这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实现著述的目的。郑樵也希望有机会翻阅三馆四库的藏书,以充实自己的著作,所以曾三次徒步献书朝廷。绍兴三十一年(1161)抄完《通志》后,又进京献书,任枢密院编修。这时他得以入密书省翻阅书籍,可惜不久被弹劾,失去了这种权利。这对郑樵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不久便逝世了。

郑樵提倡实学,注重实地考察,他一生著作达 84 种。但大部分散失, 只有部分保存下来,且多残缺不全。如《尔雅注》已没有图,《夹■遗稿》只是一部不完整的诗文,《六经奥论》又有伪书的嫌疑。唯独《诗辨妄》和《通志》幸运地完整流传至今。《通志》是郑樵的代表著,也是他学术上最主要的贡献。不仅记载了古代的政治、经济等历史资料,而且涉及天文、地理、植物、动物等领域,扩大了历史研究的范围。这是郑樵在史学上的贡献。该书中的二十略是精华。《昆虫草木略》就是二十略之一。它是郑樵把书本理论与田野实践相结合,通过观察和调查写成的。《昆虫草木略》共两卷。记载植物 300 余种,动物 130 多种。与以前记有动植物知识的农学和医学著作不同,它是一部内容丰富,集中反映动植物本身特性的专著,有如下特点:

一是重视观察、研究,不以辑录古籍资料为主。在郑樵作《昆虫草木略》以前,涉及动植物的典籍有大约从战国时期汇集到西汉成书的《尔雅》; 魏时张揖的《广雅》;晋陆机(元恪)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等。郑樵指出《尔雅》作者对《诗经》中的动植物名称的解释是以一物的今名解释

《诗》中的古名,如阅者不识今名为何物,仍不识《诗》中的古名。《广雅》沿袭了《尔雅》用名词解释名词的方法。陆机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

疏》,虽能联系实际,对动植物的别名、形态、生态、用途等进行说明, 但不如郑樵的《昆虫草木略》对动植物记载详实。正如郑樵所指出,陆机是诗人,他虽为《毛诗》作《草木鸟兽虫鱼疏》但不懂动植物学,采访所得资料很分散。而郑樵经过数十年的山林生活,通过深入实际,了解动植物的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形态、生态习性,写成了《昆虫草木略》。由于他重视实践,对动植物的观察、分析和研究,改正了前人许多认识上的错误。如,郑樵在《昆虫草木略》说:“梓与楸相似,《尔雅》却将楸与梓误认为一种。陆机谓楸的疏理白色生子的是梓。《齐民要术》记载白色有角的是梓,无子的是楸。都是不辨认梓与楸。梓与楸异生,不生角。” 郑樵指出《尔雅》、陆机、贾思勰都不能辨别梓与楸的错误,提出梓与楸是两种不同的植物的精确判断。现代植物学证明这两种植物同属紫葳科梓属,由于它们的叶(轮生或对生)、果(蒴果)的形态十分相似,不易辨认, 但也有明显的差异,如梓树的花黄白色,长 1.5—2 厘米,叶柄具长毛,而

楸的花白色或粉红色,长 3—5 厘米,叶柄有时具有柔毛。又如,他指出“■ 鸠,今叫■鹆,《广雅》误称斑鸠”的错误等等。■鹆即是八哥,在动物分类学上属鸟类椋鸟科动物。郑樵对前人著述的纠正,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避免以讹传讹;也说明他不泥古,敢于批判前人的学术见解,且提出自己的看法。这种批判的精神,在郑樵的著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是动植物类目排列明确。郑樵按性状和用途将植物分为草类(菌、藻、地衣、苔、蕨类和草木被子植物)、蔬类、稻粱类、木类、果类五类。把动物分为虫鱼类(有环节动物、软体动物、节肢动物和少数两栖、爬虫动物)、禽类和兽类 3 类共 8 大类。从各类前后排列次序的科学性看,它比较早的《证类本草》(成书于 1086)把动植物分为草、木、人兽、禽、虫、鱼、果、米谷、菜 9 类,每类再分上、中、下 3 品的方法更科学。《证类本草》的果、米谷、菜应置于草木的后面,但却列在人、兽、虫、鱼的后边,造成了动植物排列交错混杂,而郑樵把植物排在前,动物列在后,扬弃了三品分类方法,纠正了动植物排列次序,有些方面甚至反映了生物从低级到高级的进化顺序。这一分类体系,比本草著作中反映的动植物分类知识有所前进。

三是古代动植物学渊源于农医学实践。郑樵基于实践为主的基础上, 在究中反映了我国古代农学、医药学对动植物学发展的影响。《昆虫草木略》记载的动植物,种类多,涉及面广,既有农用动植物,又有药用动植物,都与当时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以所记载的植物为例,有杜仲、防风、黄连、丹参、知母等药用植物;有稻粱、胡麻、豆等粮食作物;又有桔、梨、木瓜、龙眼、橄榄、葡萄、榉、榆、石楠、钩樟、槐等果树和用材植物。从郑樵对植物分类的标准看,《昆虫草木略》中的草类、木类是根据植物形态、习性来区分的,相当于现代说的草本植物与木本植物。而蔬、稻粱、木、果各类则偏重于依据植物的经济用途来划分,相当于现在说的蔬菜作物、谷类作物、果树作物。郑樵的这种按植物形态结合应用的分类方法,揭示了早期植物学曾经历了以实用为主这个阶段,也进一步说明农医药实践对深化植物学知识的推动作用。

四是关于对动植物形态的描述,宋代开始用同科或同类动植物器官形态来进行类比。这种方法,郑樵在《昆虫草木略》中运用更为精确,例如, 对丹参、云实的形态描述,“丹参,叶如薄荷,花如苏(紫苏);云实,叶

如苜蓿,花黄白,荚如大豆”。丹参和用来比拟的薄荷、紫苏都属唇形科植物。它们的叶(对生)、花(轮生,紫或红白色,唇形)形态部非常相似, 不易区别。云实、苜蓿都是豆科植物,这两种植物的叶(羽状复叶)、果实(荚果)也极其相似。而这些形态上的差异郑樵区分得很清楚。又如指出“马陆似蜈蚣而小多足”;“蜉蝣似■螂而小有文彩”的形态特征。马陆和用来比拟的蜈蚣同属多足类动物,蜉蝣和■螂同属昆虫类动物。这些例子说明郑樵对动植物形态作了大量的观察,所以能有如此精确和清晰的描述。

他对动植物的生态习性也有极为细致的观察和描述。植物方面,如“石斛,生于阴崖”;藻类“生于屋阴称垣衣,在石上称乌韭,在地上称地衣, 生在海中石上称紫荽,即紫菜”。又“蕺,蔓生田野阴湿处”;“紫葳, 藤生,依缘大木”等。寥寥数语把石斛、藻类的生活环境说得十分清楚。并认识到蕺和紫葳的生长习性。动物方面,如说“鹈鹕,颈下有胡大如数升囊,好群飞,沉水食鱼”。把鹈鹕的习性及摄食方法描写得十分确切。鹈鹕是一种大型水鸟,下颌底部有一大皮囊,称“喉囊”,能收缩,用以捕食鱼类。对于植物的经济用途,也有深入的研究,如说云实“可杀精虫”; “苦苣,人家常吃的为白苣”;马芹“子香美,可调饮食”;■荷,食用赤者,药用白者”;“蓼蓝如蓼染绿,大兰如芹染碧,槐蓝如槐染青”等等。

郑樵在《昆虫草木略》中将性状相近的种类连续排列,体现了他的分类学思想。在植物分类方面,把同属蔷薇科的李类、梨类、桃类等排列在一起。同是杨柳科的杨类、柳类排在一起。杨类相当于植物分类学上的杨属,柳类相当于植物分类上的柳属。郑樵还首次指出“桄椰、冬叶、蒲葵、椰子、槟榔、多罗等与棕榈同类”。这些都是热带重要的经济植物,除冬叶外,其他几种在植物分类学上都属棕榈科植物。同样,在动物方面也如此,把■、蜉蝣、守瓜等连续排列。它们在动物分类上都属昆虫纲鞘翅目。这种将动植物分成不同的大类,在大类中再分小类的排列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动植物自然类群,反映了它们之间的亲缘关系,孕育着科属的概念。

五是已有一定的研究动植物的科学方法。郑樵毕生致力于学术工作, 经过长期实践,在治学方法、研究方法上积累了不少经验。在《昆虫草木略》一书中,体现了他这方面的成就。

首先体现在他重视动植物名称的研究。郑樵特别指出要着重研究草木鸟兽的名,在研究方法上,不应局限于文献记载,要注意对实物的研究, 他说:“名之难明者,谓五方之名既已不同,而古今之言亦自差别,是以此书尤详其名。”因此,《昆虫草木略》把动植物的地方名称和古今不同的名称统一起来,做到了名符其实。如:椒,名■■、陆拔或南椒,生于汉中者称汉椒,蜀中的称蜀椒,巴中的叫巴椒。椒在植物分类上属云香科植物。郑樵通过调查了解到花椒有很多的同物异名。他提出这一观点很重要,这是研究动植物的前提。

其次体现在他注重深入实地观察,反对空谈著书。他研究动植物,常常深入大自然间,“不问飞潜动植,皆欲究其性”,广泛深入的观察,以了解动植物形态、生态习性之真谛。郑樵在长期的野外生活中,常与田夫野老往来,向他们学习、调查,以了解动植物的特性。

再有是体现在郑樵于《图谱略》中强调图谱的重要作用。他主张图文

并重,提出所谓“索象”,即是对照实物,描绘图形。他认为“为天下者不可以无书,为书者不可以无图,图载象,谱载系,为图所以周之远近, 为谱所以洞察古今”。并强调凡从事虫鱼草木的研究一定要有图谱。动植物的形态没有图是不能区别的,阐明了图对动植物研究的重要作用。他又指出古今学术需用图的有 16 类,这 16 类有书无图都不能用,动植物学就是其中一类。他还明确地说:“语言之理易推,名物之状难识。”把图作为治学的一种手段和工具而应用于动植物学的研究,这在动植物学史上是一种进步。

他能够汲取前人经验,但不盲从。郑樵是一位精通文献学、目录学的学者,很自然十分重视文献经籍。但他对鸟兽草木的研究,还是主张首先以观察、调查为重点,再参阅文献,充分利用前人经验,但也需有创新。他反复说:“凡著书虽采前人之书,必自成一家之言。”“夫学术造诣, 木乎必识⋯⋯自有所得,不用旧史之文。”郑樵反对因循守旧,倡导勇于创新,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方法,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