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倾听之谜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讲,倾听是从我们听到别人讲话声音开始的,但倾听与听有什么区别呢?一般学者认为,“听”是人体感觉器官接受到的声音; 或者换句话说,“听”是人的感觉器官对声音的生理反应。只要耳朵听到别人谈话,我们就在“听”别人。

倾听虽然以听到声音为前提,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对声音必须有所反应。倾听必须是人主动参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必须思考、接收、理解, 并作出必要的反馈。同时,倾听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声音,还包含更广泛的内容。美国学者列出了以下倾听对象:

  • 语言

  • 声音

  • 言语与非言语信息

  • 概念

可见,在我们倾听时,我们不仅仅要接受,理解别人所说的话,而且同时也要接受、理解别人的手势、体态和面部表情。在此过程中,我们得到的不仅仅是信息,而且还包含着讲话人的情感。

因此,我们可以把倾听定义为:通过视觉、听觉媒介接收、吸收和理解对方思想、信息和情感的过程。

通过听觉,我们不仅仅听到对方所说的话语,而且听到不同的重音、声调、音量、停顿等。这些也是倾听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例如,说话人适当的停顿,给听话人一种谨慎,仔细的印象。而过多的停顿,则给人一种急躁不安,缺乏自信或不可靠的感觉,人们也能从说话的声量中区别出愤怒、吃惊、轻视和怀疑等讲话人要表达的态度。

当谈话双方可相互看见时,视觉接收到的信息也属于倾听内容,事实上, 我们所说的往往由我们的谈话方式而赋予特殊的意义,仅听到词语往往很难断定讲话人的真实思想。例如,听见一位女孩向你说“讨厌”,如果她神色娇羞,那你一定会欣喜若狂;如果她横眉冷目,那你最好还是躲开。